第三十四章习惯-《时光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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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不信?
苏遇锦笑笑,再次出声:“怎么,对自己这么没信心?别忘了,你可是我招进风尚的,你这么说的话,是怀疑我看人的眼光了?”
曾几何时,她以为自己这辈子也许就这样了,默默无闻,过其一生,不会有尖子生的光芒,不会上重点大学,最多能考个普通的本科就很不错了,可能连个普通本科也是奢望。
后来,她用行动证明自己可以的,说来,她还得感谢那个人,要不是他的出现,可能她不过是茫茫人海里最普通的一个女孩罢了。
只是不知道有生之年,她还会不会再遇见他。
杨思雨一听,立马摆手,忙解释说:“不是,副主编,我不是这个意思。”
这时,莫婷轻咳了两声,走了过来,说:“瞧你还当真了,副主编和你开玩笑的啦!”
杨思雨愣了一下,看了看含笑不语的苏遇锦,自个也不由得的笑了起来。是啊,她还年轻,以后的路还很长,总会遇到一个彼此都适合的人。孝顺不等于不顾自己的幸福,跟什么样的男人结婚,需要她自己去决定,而不是为了顾及父母没了坚持。
她笑了笑,说:“副主编,谢谢你和我说这些,以后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苏遇锦点了下头,想起前几天杨思雨魂不守舍的样子,和面前的女孩判若两人。
杨思雨目光扫过她的包,咽了咽口水,低声道:“只是三万块钱,我……”
目前来说,她还是个刚实习不久的新人,又来自农村,三万块对别人来说可能轻而易举,但对她一个刚入职场的新人来说,太难了,她一下子实在拿不出来那么多钱。
苏遇锦似乎预感到了什么,抬了抬眼迎上她的眸光,打断道:“不着急,就当我暂时借你的。”三万块换回一个女孩下半辈子的的幸福,无疑是最划算的。而且对于作为风尚副主编,区区三万块,她还是有的。毕竟这些年,她手上也有些余钱,与其放在银行,倒不如拿出来做点有意义的事情,更为实在。
看着女孩的窘迫,苏遇锦想起了自己刚毕业那会为租房甚至生活四处求职,面试了好几家,最后很幸运的被选择了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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