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弱者退散-《三国之九原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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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布目光如刀一般扫过郡兵降兵,被吕布目光扫到的人皆不敢与其对视。

    吕布站在高台之上,朗声喝道:“各家族的私兵,尔等听好了!尔等为虎作伥,欺压百姓,本该处死尔等以谢百姓,但尔等罪不至死,况且有些事情也不怨你们。即是如此,本官给你们两条路,一是为本官效力,继续从军,保卫乡邻;二是尔等为本官做工一年,一年期满本官便放你们归家。但如若下次再让本官碰到尔等欺压百姓,为祸乡里,本官定斩不饶!”

    顿了顿,吕布接着说到:“至于郡兵,老弱病残者皆领钱粮归乡;其中青壮者,愿意继续从军便留下为本官效力,想归乡的便领钱粮归乡,以前的种种,本官既往不咎!给尔等一炷香时间考虑!”

    一炷香过后,郡兵中的老弱都领了钱粮离开校场。

    郡兵中的青壮,大多都选择了继续从军,只有个别人选择离开。

    私兵中,八成的人选择了继续从军,两成的人选择了做苦力。

    整编过后,吕布共纳得青壮两万。

    接着吕布公布了军中的军规,这个军规吕布想了许久,结合了岳家军戚家军等诸多铁军的军规以及兵仙韩信的十七条禁律五十四斩,吕布终于确定了自己军队的军规。

    吕布气沉丹田,朗声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本官来公布一下本军的军规,今后尔等都需遵守军规,如有违背,定斩不饶!”

    “第一条,军令如山,不从军令者,斩!”

    “第二条,争强斗狠,手足相残者,斩!”

    “第三条,临阵脱逃,反叛我军者,斩!”

    “第四条,拉帮结派,结党营私者,斩!”

    “第五条,私进帐下,探听军机者,斩!”

    “第六条,私没财物,投机取巧者,斩!”

    “第七条,探敌不详,谎报军情者,斩!”

    “第八条,不明敌情,贪功冒进者,斩!”

    “第九条,欺辱百姓,逼Y妇女者,斩!”

    “以上九条就是我军的军规戒律,全军上下从我开始,一律遵守,违者,定斩不饶!”

    高顺秦琼等将听了吕布制定的军规,都是满脸的激动。

    如此的铁律,何愁士兵战斗力不强?!

    军规宣读完毕后,吕布把两万青壮再度进行了筛选,将其中精锐者五千,编入辽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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