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欧小娥一听,脸立马掉了下来。 想自己一番好意,先行来到马市相马,不就是了弥补一下早晨自己耽误的时间吗?况且这匹马怎么不好了?高大威猛,四蹄踏雪,浑身的毛色跟锦缎似的,一看就是匹日行千里的宝马! 相马讲究相头,相眼,相口,相鼻,相骨,相蹄。 刘睿影看这匹枣红色骏马虽然品相极佳,可是口中马齿左右参差补齐,且不满不厚,这是难以驾驭和不能持久奔跑的特征。如果是一般的豪门富户买了回去豢养嬉戏玩那是绰绰有余,可他们却是要日行几百里奔波赶路的。 欧小娥也不是无理取闹的人,眼见刘睿影掰开马嘴检查着口齿就知道他是由有些真材实料的。当下便也不再言语,只是和酒三半跟子啊刘睿影身后,东看看,西逛逛。只见刘睿影时不时地搬起一只马蹄,把耳朵凑近后用手轻轻叩击着,时而又从马颈处开始抚摸过全身。直到马市快走到头了,却也是没有一匹马能入得了刘睿影的眼。 突然,他看旁边墙根儿下站着立着一匹马,马主人坐在一旁用斗笠挡住了脸,正在打瞌睡。 这匹马,马头高峻,如刀砍斧削般,方正有型,显得稳妥而厚重。一双眼睛高高在上,形似垂铃,大而饱满,泽泽泛光。按照刘睿影所学《马谱》中说,目大则心大,心大则猛利不惊。说明这马之双目一定要大,眼大则心坚,不会轻易受惊,因此更加安全。 两只耳朵靠的很近,并且向上挺立着,小而尖锐,如削劈过的竹子一般。耳小识人意,比起别的吗来说更加的通人性。一对鼻孔广大而圆润,左右两边分隔明显,鼻色偏红,形如水火。马口吻长,口中一片嫩红。上唇急,下唇缓,皆是肉厚而多纹理。 远远看上去,此马并不显得多么高达雄壮。但相马一事正好与常理相反,望之大,就之小,才是筋枪骨壮的奔马。望之小,就之大,却是只能长肉供给使用的肉马了。 刘睿影再走进看了看马蹄,垂薄缓厚,大如钵盂。跑得稳,走的健,每一步都很是扎实。 “就这匹了!” 刘睿影上前去与马主人交涉一番,不一会儿就把马牵了回来。 酒三半也对这匹马很是满意,看它四腿挺拔如山,全身毛色有些发青便给它取了个名字叫作“山青儿”。 “没想到你一个查缉司省旗,却这么会相马。” 欧小娥眨了眨眼睛,对着刘睿影说道。 刘睿影并没有对她叫破自己的身份有什么异样感觉,毕竟自己穿上这身官服就是给别人看的,况且别人可是欧家“剑心”,肯定是见多识广。 “我是从勤杂干起的,那会儿每日喂马养马,自然就跟那些老前辈们学了不少。” 刘睿影把马的缰绳交给酒三半后说道。 欧小娥本以为刘睿影这么年轻就当上了查缉司的省旗,一定是出身于公卿世家,没想到却是从不入流的勤杂小厮做起的,当下却是对他有些刮目相看。 “我是孤儿,父母为查缉司牺牲后自幼在查缉司长大。不到年龄时便在勤杂处帮工,等到了年龄,就和那些查缉使一同上课受训了。” 刘睿影从欧小娥的目光中读到了一丝复杂,便出口解释道。 他从来不觉得自己的命运需要得到什么同情,虽然孤儿这个词在人世间的定义并不怎么美好,不过刘睿影对此却没有任何感觉。从未得到,何谈失去?既然他从没有享受过所谓的父母亲情,那便也没法儿去理解双亲健在究竟有何幸福可言。 三人骑上马,在马市的出口处相视一笑,纵马穿行。 脚下的路,眼前的景,无一是江湖,无一不是江湖。 三个人心思迥异,却都在为了同一个目的地,奔波在同一条路上,同样策马奔驰。这,便是江湖。 你说它没来由,却又很有意义。你说它没情理,却又不知不觉的把所有人都绑在一起。 对于酒三半这样刚出门不久的人来说,江湖充满好了美好与正义。但是在刘睿影眼里,却是充满了杀意,诡计,和险恶…… 它蕴含着人们的理想,也不断摧毁着人们的理想,犹如老树抽新芽般轮回不止。但无论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却都能被它所包容。 江湖自有江湖的规矩,却是最为酣畅快意,直接了当。 “我们现在也算是游侠吧?” 酒三半在马背上问道。 “哈哈,飘忽不定,浪迹四方!要说在这赶路时,还能勉强算是半个游侠吧!” 刘睿影说道。 什么是侠?他也不清楚……但他十分羡慕像范谷山那样可以自由舒展个性的人。 几乎是个江湖人都会标榜自己是侠,然而是个侠都会说自己是在为天下苍生,为江湖世界操劳。去修复那些破坏的道义,重新拾起丢失的信义。竭尽自己所能的去维护秩序,即便深潜莫测,吉凶难料也绝不会退缩。 “你算半个,你根本不是。而我是一个,完完整整的一个!” 欧小娥指着酒三半和刘睿影说道。 “我是查缉司之人不错,可你一位欧家‘剑心’怎么就能算是完完整整的一个了?” 刘睿影有些不服气,出言反问道。 “难道你们查缉司就没有教过你,侠只是一群以武犯禁的盗匪吗?” 欧小娥问道。 刘睿影撇了撇嘴,没法回答。 却是如她所说,查缉司代表的是官府,是朝廷,是正统。不管天下有多乱,也轮不到一群习武的庶民来穿山过滩,百折千回的去舍己为人,平复动荡。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儿,你做了我该做的事,顶走了属于我的名望,那就等于抢走了我的饭碗。我饭都没得吃了,又岂能容你? “你欧家能在军州下危州内安家落户,不也是靠着平南王的庇护?” 刘睿影说道。 欧家作为天下间硕果仅存的大世家之一,却是黑白两道通吃的典型。官府有求于他们的名刀神剑,自然是礼遇有加。而那些不约束的江湖豪客他们却也是联系频繁,互相之间称兄道弟,往来不断。 “欧家是欧家……我是我……” 欧小娥这句话说得声音太小,刚一出口便散在了呼呼的风声里,谁都没有听到。 “哪有什么侠或江湖啊……都顶着同一片天,看着同一片云,怎么就非要分的那么清楚?” 酒三半喝了一口酒,清了清嗓子很是不屑的说道。 “江湖江湖……不过是人们想找到一个敢作敢为,嬉笑怒骂的幌子罢了。说到底还是害怕……远离了官府,说自己是江湖人,以为这样一来就可以为所欲为。然后在江湖要是遇到了危险,却还不是吵嚷这要报官?” 刘睿影和欧小娥听了酒三半的话却是双双陷入了沉思。 却是,远离庙堂世俗,去往一个相对超脱独立的空间,是几乎所有人的一种向往。使人把这种对自由追求的行为,放到所谓的“侠”身上,如此便认为他们就是真正脱离了凡尘俗世掌控之人。而后把他们的活动轨迹,行事方法命名为江湖。说到底,不都还是俗人的梦中呓语吗? “什么江湖不江湖,都是痴人说梦罢了!是不是,阿黄?” 一道声音从路旁的农舍前响起。 “好酒香!” 酒三半在马上都坐不住了,伸直了脖子使劲闻到。 刘睿影驻马细看,原来是位青年坐在一辆简陋的架子车上正在逗弄一条黄狗。 这架子车比冰锥人的那个移动书摊却是要破烂百倍不止……木板长长短短,歪歪斜斜,似乎都是人家用剩的边角料。而这条黄狗也因为年纪大了,只顾着眯眼晒太阳,根本提不起精神来……就连摇动的尾巴,都显得蔫蔫的。 刘睿影思量既然已经停下,却是下马休整一番也好。连续奔波了百十里地,马儿也是有些疲累。 “咦?这位朋友莫不也是酒道中人?” 他站起身,抽了抽鼻子对着酒三半说道。 看样子,是闻到了他身上浓郁的酒气。 欧小娥终究是姑娘心性,看到黄狗顿时就下马前去逗弄。她从怀中拿出充饥之用的牛肉干,放到黄狗面前,嘬着嘴想引起他的注意。没曾想这黄狗竟是白了它一眼,把头瞥到了一边去。 “哈哈,这位姑娘却是不好意思了……阿黄不喜肉食。” 此人说道。 他穿着一件靛蓝色云锦袄子,站起身后用手紧了紧腰间的涡纹大带。眉清目朗,俊秀挺拔,潇洒文雅。 “不吃肉吃什么,难道吃菜叶子?” 欧小娥问道。 此人并不回答,而是拿出了一个罐子,从里面掏出一根腌制的黄瓜递给了欧小娥,说道:“姑娘权且再试上一试。” 不经意间,却是触碰到了欧小娥的手。 她正待要发怒,以为又是一个借机占自己便宜的登徒子。抬头一看却发现对方一脸坦然,毫无猥琐之象,便只好憋住了不再发作。 “嘿嘿!它竟然爱吃黄瓜!”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