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杜采歌在后花园里找到了颜颖臻。 采薇蹲在泥地里,用一根小树枝卖力地挖掘,不知是在挖海盗的藏宝,还是单纯地想掏蚂蚁窝,身上已经有了很多泥点子。 颜颖臻双手交叉抱在胸前,目光看着她,但显然心神早已飘远。 “小颜。” 杜采歌过去站在颜颖臻身边。 “杜先生你来了啊,”颜颖臻被惊醒似的,眼睛眨了眨,含笑说,“你没带老婆过来啊。” 杜采歌为之一窒。 之前他在接电话时,段晓晨突然从浴室出来,娇滴滴地说“老公,和谁打电话啊”。 杜采歌明知她是故意的,却也不好发脾气。 没立场。 这时候被颜颖臻提起这事,不免有些尴尬。 “闹着玩的而已。” 颜颖臻收敛笑容,“那可不是闹着玩的,那是某人在向我示威呢。” 杜采歌只好打圆场:“你别想得太复杂了。” “我现在没空去理会她,一大堆的事等着我做。等我腾出手来再收拾她,到时候你可别心疼。”颜颖臻像是在发泄情绪似的放狠话,又像是在正儿八经地警告。 杜采歌也猜不透她心里在想什么。 他看着她。 冬日里,很多人的皮肤都会变得干燥。 但颜颖臻本就天生丽质,相貌不说倾国倾城,那也是极美的。 而且她还有超能力。 额,错了,钞能力。 所以她的皮肤温润q弹如同喜之郎果冻一样,也就毫不稀奇了。 这女人啊,皮肤一好,看上去就漂亮。 有些女人,其实五官和脸颊轮廓都不错,但因为肤色不好,所以看上去就毫不起眼。 必须得狠狠拾掇一番,才能焕发光彩。 而颜颖臻不需要。 她始终都是光芒万丈的。 她不需要优雅,不需要小鸟依人,不需要温柔,不需要把自己打扮得可爱或性感。 她站在那里,那种自信、智珠在握、不管面对多少困难都百折不回的精气神,就是一道美不胜收的风景。 在杜采歌心目中,如果光看颜值和身材的评级,是:许清雅=杜媃琦>段晓晨>颜颖臻。 但如果把气质、气场也算上,她们几个站在一起,颜颖臻绝不会比任何人逊色半分。 想到这,杜采歌在心中轻叹。 他知道,自己只要努力去争取,颜颖臻是一定愿意和他在一起的。 这样一个女人,足够漂亮,聪明,敏锐,而且还有钞能力。 是多少人梦寐以求、却求之不得的女神! 可是自己却没有好好珍惜她。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