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大交易,馊主意-《好莱坞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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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尼那边只准让你出演,十五岁开始,往后五年,最少三部,每部最少百分之三十,最多五十的投资额,并且在影片前面挂上他们的logo标识,只有这样他们才肯放手。”
索尼的确有钱,但他们不是傻子。
之前被华纳坑,那是因为初来乍到,搞不清楚状况。
现在嘛,他们当然是想捞多少捞多少。
更何况,哥伦比亚影业留下的海外发行,本来就是巨大宝藏,他们若是轻易的就让斯皮尔伯格介入了,那这生意,也别做了。
想拉松下一起弄,是因为松下有钱,能帮他们,而拉斯皮尔伯格做,是因为他们能生钱。
但你既想吃独食,又想要我们的渠道?
滚!
他们当过一次冤大头,不可能在当第二次冤大头!
“所以我就先替你答应他们了。”
“因为蜘蛛侠对你来说,的确是形象契合的好东西。”
“你不会怪我擅自主张让出投资额吧?”
面对老头儿的认真询问,罗兰直接就笑了起来。
如果‘永续’的一半投资能够换来海外发行公司的发言权,这笔生意,绝对净赚。
和发行渠道相比,电影本身的价值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因为他们要做的话,就不可能只做这一部电影!
况且——
“电影拉投资不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吗?”
“分担风险,这可是你教我的。”
“卢卡斯的《星球大战》、《夺宝奇兵》,你的《侏罗纪公园》、《回到未来》……”
“只要有版权,拍不拍的决定权就在我们手上,而先找到一个有钱投资的家伙,整个项目就更容易立项了,因为,剩下的投资方就好找了嘛……”
如此话语,听得老头儿直乐点头。
除非是像《复联》、《星球大战》那种铁定能大爆盈利的项目,不然的话,没有哪家公司会傻哔的独吞一部电影的所有投资额,更何况,斯皮尔伯格的安培林存在的意义根本就不是自己投钱拍电影,而是公司持有版权,然后自己立项找别人投。
说的难听一点,在他只出版权和一小部分投资的情况下,制片人分成+导演分成+版权分成,最高能分走二十八个点,我既然能一分钱不投拿走这么多,那我为什么要砸钱?
看上去挣的更多?
别开玩笑了,一部电影的制作周期很漫长的,不是今天拍了、明天就能上映、后天所有国家和地区的院线就给你分钱了,运转周期正常也要两到三年,而在两到三年里,他们手上的现金可以干更多的事情,搜集更多的版权,而不是放在那儿,等分红。
况且,投资人多了,风险也小了。
这种风险指的并不是影片创作失败的风险,而是制作、后期、审查、宣发等一系列环节上的麻烦,将会减小不少,就拿《泰坦尼克号》来说,福克斯和派拉蒙两个人做,而在这种情况下,当电影上映时,就相当于是少了一个对手,因为谁,都不希望自己的项目亏钱!
在少一个对手的情况下,其实也就相当于是能挣的更多!
前世斯皮尔伯格组建梦工厂的时候,用的也是微软、韩国三星,以及大通银行的钱。
就算后面那些人撤资了,他们用的也是印度那群凯子的钱……
至于那些影业公司的凯子?
他们其实也不是傻子。
就拿《双子杀手》说好了,一点四个亿的投资,派拉蒙就承担三十五,而剩下的三十五,则是由企鹅投资的天空之舞,也就是甲骨文之子承担,还有二十五,是咱们陌陌的复兴影业,最后的百分之五,是四十大盗……而《黑暗命运》,派拉蒙和福克斯和天空之舞各投了三十,剩下的十,依旧是企鹅……
别看那些影业公司天天喊亏本,绿灯委员会核算出来的真正赚钱项目是不会让别人投资的,但想要挤进去的家伙,永远都会有……
所以,罗兰一开始就没想着自己投,版权攥手里,无非是拿到话语权罢了。
大家抱团的情况下,能空手套白狼,那就绝对不积压资金。
投其他更高回报的项目不好吗?没必要和那些投资方硬刚。
况且,那些投资方不少都是冲着衍生去的,什么碟子,什么电台播放,什么网络点播,这些东西,都能给他们带来源源不断的价值……不然米高梅那种公司,也卖不出高价。
这就是版权的魅力,能让你躺着把钱给挣了。
所以,在知晓自己铁定能拿到蜘蛛侠后,罗兰压根就不在意谁投资,就连靠在沙发上的姿势都轻松了很多,“那其他的呢?发行公司的股份他们准备卖我们多少?”
“我想要五十,但他们不可能给的。”
“当然不可能给啊,派拉蒙、环球和米高梅一开始弄的联合国际影业都没平分股份。”
“对啊,所以我们就各退一步,四十总得要吧?”
“四十?这得花多少钱?”
“多少钱?其实挺便宜的,《蜘蛛侠》保底三部,然后我准备出《黑衣人》,以及我之后一部独立电影的投资权,当然了,还有一个游戏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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