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七章 大唐的救灾措施-《大唐第一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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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大唐朝廷就为这次的雪灾发布了六条措施:
1.实物赈济。
实物赈济:主要发放如食物、衣物等生活必需品,无偿提供给灾民的一种方式。目的在于帮助灾民度过临时性的生活困难。实物赈济主要以发放粮食为主。
2.作物种子赈济。
朝廷为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在农耕季节给予种子的赈济。
太仓署发放粮食,在春播之时,以义仓粮种无息贷给农民,劝其耕植,并允许在秋收后偿还,是一种务实的经济措施,也在一定范围内堵塞豪强大户乘农民青黄不接之际,放高利贷的渠道,减少了大批农民破产流亡的可能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3.有偿赈贷。
有偿赈贷:朝廷将救济品以借贷的方式暂时性给予受助者,境况好转时再还给朝廷,这种方式是有条件的给予。
唐代朝廷由于赈贷及时,赈灾措施发挥了扶持小农经济,维护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起到了稳定农民生活的作用,是古代荒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4.赦免。
赦免是官府免除应征赋税及所欠官府钱物,是灾后常用的赈灾措施,即根据受灾程度全部或部分免除当年的赋税徭役,以减轻灾民的负担。
5.成立救济机构。
悲田坊是唐代具有代表性的贫民救济机构,由国家出面照顾年老无人奉养、残障无依、穷困潦倒的无着落人群。
6.义仓制度。
为了提高赈灾效果,将义仓制度纳入赈灾的范畴。
尽管赈灾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保证封建国家的赋役,但是,义仓制度的推行,也对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社会的稳定起了很大的保证作用。
这就是大唐...说真的,李战根本就不需要多加干涉,他要做的就是顺势而为,让救灾更好的完成,就可以了,这样快的反应速度,只有大唐才会有,还有这样对百姓特意制定的救灾手段,也只有大唐才有。
因为这就是李世民的民本思想,李世民即位之初,对重视民本思想就有比较清晰的认识,李世民曾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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