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保安将他和那个女生一起带去了教务处,女生一直在那哭哭啼啼,一口咬定是他要强暴她。 而且,又有两个保安作证说他连裤子都脱了,就差点要上了那个女生,还好他们及时赶到,才救下这个女生,真的是让他百口莫辩。 出了这事,自然是要叫家长。 那女生的家长,当晚就报了警,而且还将他给告上了法庭。 所以,他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带去了警局录口供以及让法医做全身检查和心理测试,还被迫在少年监里关了几天,等待警察的调查结果和法医的法检结果以及法院开庭。 最后,各种检查结果出来了。 他身心都没问题,也没有撒谎,身上最新的指纹,除了他自己的就是那个两个保安的,以及裤子两边有那女生的指纹,可以证明他的裤子是被那女生用力拽下的。 而那女生有撒谎的嫌疑,身体上和衣服上,有其他嫌疑人的指纹,唯独没有他傅夜沉的指纹,至少这点可以证明他傅夜沉没有碰过她,连她的衣服,他都没摸过。 所以证据不足,他傅夜沉被当庭无罪释放。 但那女生的家长却诬蔑,是他爷爷有钱有势,走了关系才让他无罪释放的。 对于那女生家长的诽谤,他们只给他家下了律师警告函。 后来,也就懒得理会他们了。 他爷爷虽然有钱有权有势,但不是那种徇私枉法的人。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