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这就导致了一个状况,那就是一些财大气粗的人和公司,会选择词曲编曲版权全都要! 而当这些权利都归属到某个个人或者公司旗下后,就意味着,只有他们有权利对这些作品,进行使用、传播、修改等了。 原作者们,则完全无权过问。 更悲哀的是,尽管法律规定,作者的署名权无法转让。 可实际上,很多底层音乐从业者,现在连署名权都不配拥有。 当下,很多所谓的创作歌手写的歌,词曲编曲,写的都是歌手自己的名字,可实际上真是那些歌手写的吗? 不见得。 多的是请枪手,或者从别人那买来的。 幕后如此,台前也不好过。 最近几年,歌坛出现了一种以前很难有的情况,那就是一旦某个歌手,离开了所在公司,那连以前的歌,都不能唱了。 毕竟,除了署名权之外,各方各面的所有权利,都集中在了公司手上。 你一个歌手,一旦要离开公司,基本等于净身出户。 哪怕那些歌,是歌手自己写的。 换言之,现在的歌手,很大程度上,就是公司的工具人。 魏双一直觉得这种情况是非常恶劣的,会,确切地说,应该是已经对整个行业的生态,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试想,作者们辛辛苦苦创作出来那么多作品,一转身就成了泼出去的水,成了别人家的孩子。 这不悲哀吗? 非常悲哀。 长此以往,创作者们的创作激情,无疑会逐渐,甚至很快消失。 反正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而且价格还不高,谁又愿意在这种没有前景的行业里久呆呢。 歌坛现在青黄不接,有很大一部分,就是这个原因。 可惜,他无力改变。 大环境如此,他能有什么办法呢。 相比较起来,梁鑫这种出手阔绰的,都算是比较尊重他们了。 至少认同他们的作品,值得高价。 他签下合同后,就一个想法:梁鑫钱给的很足,那他的质量也要做得够好。 他还特别地在微信里标记了下梁鑫。 出手阔绰的狗大户,可是非常优质的客户。 他很希望能把梁鑫这个客户留住。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