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写写看?-《我在美国写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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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渐走到漫画展台,看见很多不该出现在布朗克斯区书店里的人。

    有文质彬彬,一脸学者模样的、有西装革履,商业精英的样子、甚至还有几个中年模样的人。

    而这些人,居然在讨论《蜘蛛侠》的剧情?

    《蜘蛛侠》这么火吗?

    王渐也排在了队伍后面,想要买一本《蜘蛛侠》看看,到底这玩意讲的是什么?

    能让这么多人,为其疯狂。

    在长达一个半小时的等待后,终于轮到了王渐。

    在支付了4美元后,他拿到了薄薄的一册漫画。

    这个好像叫做,单行本?

    看到很多顾客直接拿着漫画,蹲在书店门外就读了起来,王渐也有样学样的蹲了下去。

    十几分钟后,王渐抬起头了。

    这本书…

    太爽了!

    主角表面上是个没什么存在感的小透明,暗恋女神,不敢表白。

    可实际上,却是个拥有特异功能的超级英雄。

    不但行侠仗义,还暗中帮女神解决了很多问题,并用新身份和女神谈起了恋爱。

    这种全世界都看不起我,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实很牛x的暗戳戳的爽感,简直直戳大部分混的不如意的人内心,让人欲罢不能啊。

    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短了。

    王渐站起身来,摸了摸兜,一咬牙,又去买了一本《蜘蛛侠》上一册的单行本。

    继续蹲在角落里,看了起来。

    又过了十几分钟,他双眼不太聚焦的看着书店门口的人来人往,脑子则在想着这本漫画的剧情。

    一样的装猪吃虎,一样的拯救世界。

    就是,有点单调?

    美女倾心呢?

    看不起的人,纷纷打脸呢?

    王渐思索片刻,觉得这两本《蜘蛛侠》,还没有脑中那本《我是大法师》爽的花样百出呢。

    至于合理性。

    蜘蛛咬人发生变异,和吃地瓜魔力无限,区别很大?

    除了漫画比小说多了一些图片,合理性更好一点,其他的也差不多嘛?

    而且,小说纯文字也有利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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