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零章生老病死有大恐怖-《明天下孑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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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昭不但去过,看过,还吃了好多年那里生产的优质大米,那里不仅仅产大米,还产煤跟石油,知道这么多,云昭骄傲了吗?

    跟他说黑土地,高杰哪来的资格?

    身为上位者,其实对于民族之见已经不是那么看重了,如果看重,那一定是出于其他目的,而不是单纯的种族观念。

    所有的人都是双腿,双手加一个脑袋组成的,外形上的差别不大,唯一的差别就在于脑袋里面装的东西。

    所以,杀人在次,诛心为上。

    当然,如果没有耐心,那就把杀人诛心的事情一起做了最好,省事。

    云昭的商人大会开的非常急促,主要是獬豸马上就要去蓝田城了,所以,不等人数凑齐,云昭的大会就匆匆的在玉山城召开了。

    开这个会其实很简单,大家凑在一起,云昭宣读了蓝田县的决定,然后就发给所有参会的商人们来拟定细节。

    细节在两天时间内就迅速拟定好了,云昭等人看了一遍,觉得没有什么大的谬误,就由獬豸在会议上再一次宣读了一遍,一个新的法案就形成了。

    但是,对于私人财产的界定已然是一个很大的麻烦,主要的争论就在于,什么才是私人财产,律法该如何保证那些私人财产。

    以及私人财产的继承问题,是否要收税,这些重点统统留在了下一次商人大会召开的时候再讨论。

    所以,这一次的大会只明确了一个主题——商贾们是有私人财产的!是需要得到律法确实保护的。

    獬豸认为律法需要一点点的来完善,一蹴而就不是律法精神。

    会议结束之后,会议秘书组却没有解散。

    这些参与了会议的商贾们,很自然的就形成了一个团体,他们有权力将自己的讨论结果送到秘书组备案,秘书组必须在任何时候接受商贾们的质询。

    同时,秘书组也有权力要求商贾们在自己身上实验这些建议,看看到底有没有代表性。

    云昭相信,在以后漫长的时间里,这种讨论一定会继续下去,最终变成官府与商人们之间的一种博弈。

    总之,关中的商贾们的地位在这一次大会之后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其中第一条:凡是蓝田县所属,任何百姓皆有合法经商的权力,废黜了大明朝不许百姓离开家乡经商的条例,不再把这些游商当做犯人来对待。

    第二条,准许商贾穿绸纱绢布,这一条现在虽然很少人有人遵循,被明确告知可以穿绸纱绢布的官方回答,这还是第一次。

    第三条,鼓励有条件的商贾参与海外贸易,当然,缴税不能少。

    第四条,凡是前来参会的这些商贾代表,即为官店,有权力召集本行商贾进行资体投资官营商业,其中,就包括,茶,盐,铁,医馆,药堂,水利,桥梁等行业。

    不参与其中经营,却能从中分红。

    第四条其实是最重要的,在无法确定商贾的那些财产是私人财产的情况下,参与官营的投资无疑就是已经被明确界定的私人财产。

    也就是因为参与了这场由蓝田最高官方主持的会议,导致这些商贾们自认为本行业的领袖,云昭在给了他们这些荣耀方便的同时,他们也有督促本行业商家全额缴税的义务。

    鉴于蓝田县一贯说话算话的过往,商人们对投资那些官营经济活动极为感兴趣,尤其是,茶,盐,铁这三道。

    跟全天下的盐价比起来,蓝田县的食盐价格是最低的,这里不用海盐,用的全是采自青海盐湖的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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