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身体终于得到了自由,秦暮烟不由得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唐苏当然不放心让她自己去沈迟那边,她是想要跟她一起过去的,只是,她胃疼得越来越厉害,喉头弥漫着浓重的腥甜,她怕她忽然吐血,会吓到她,她还是让林翊臣送她过去,好好照顾她。 林翊臣刚扶着秦暮烟出去,唐苏就再也压制不住喉头的那股子腥甜,她怕会弄脏了南宫胤的衣衫,她连忙将脸转向一旁,一大口刺目的鲜红,就从她的口中喷涌而出。 “苏苏!” “唐苏!” 陆淮左和南宫胤心疼而又焦急的声音同时在空气中响起,只是,唐苏都无法回应他们了。 失去意识的前一刻,她心中微微有些庆幸。 幸好,秦暮烟没有看到,幸好,小深没有在这边。 幸好,她的血,没有沾脏南宫胤的衣衫。 天昏地暗的刹那,意识慢慢归于混沌,天地间最后的一抹光亮之中,恍恍惚惚之间,她仿佛,看到了奶奶。 奶奶对她慈爱地笑,她还对着她伸出了手,仿佛在对她说,苏苏,我来接你了。 挺好的。 刚好,她也想奶奶了…… 沈迟现在,已经是网络上最火的男频写手之一,但他依旧住在贫民窟。 那一次,秦暮烟不只从那些人的手下救了他的命,还救了他的心。 她跟他离婚的时候,她对他说,沈迟,其实,你很有才华,你很好,你一定得站起来! 她说的站起来,并非是他的双腿能恢复健康,而是,别再从心底里瞧不起他自己,各种自暴自弃。 秦暮烟说的没错,沈迟的确是有才华的,他十三岁那年,就考入了华国最好的大学,是少年班中的佼佼者,只是后来的一场飞来横祸,让他变成了一生的残废,也让他忘记了,自己曾经指点江山,飞扬文字的模样。 秦暮烟从贫民窟离开后,沈迟开始写小说,他才华横溢,一举成名,现在,他写的小说,在华国最大的那家网站上,已经冲上了畅销榜榜首,影视公司已经天价,买下了他那部小说的版权。 他用版权费,在市中心买下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可他并没有搬过去,他总觉得,只要他一直留在这里,总有一天,会等到,他朝思暮想,却又不敢爱的那个人。 秦暮烟。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