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公子,你这是要干嘛?”邓称心一脸懵逼地扫了一眼一旁同样也很懵逼的高原红男子尼玛。 有些不太理解自家三公子这是想要干嘛,三种血搅合在一起端上来,难不成这是高原纯爷们的一种饮料? “当然是请这位尼玛大掌柜,为他们的象雄国国主李迷夏代写一封血书。” “!!!”尼玛眼珠子陡然瞪成了铜铃,直勾勾地看着跟前这位侃侃而言的程三郎。 嘴也咧到了极致,下颌骨都险险脱臼。自己代笔写血书,这特娘的是什么鬼意思? “愣着做甚,还不快去。”程处弼瞪了一眼邓称心,邓称心赶紧连滚带爬地蹿了出去。 至于这位表情夸张到已经扭曲的吐蕃商人尼玛,让程三郎甚是不爽。 老子这么帅气,你特娘的怎么一副见了鬼的样子。 “收起那副表情,坐直了,欲成大事者, 听到了程三郎那句话,尼玛有些不知道应该说些啥。 很快,又听到了程三郎开口言道。“不过,我很喜欢跟有野心的人打交道。” “若是连这点野心也没有,怎么可能成功。” 程处弼看着这位高原大豪商尼玛,想不到,自己与他的缘分,在姚州的剑川城相遇之时,就已经注定了。 不说其他的,凭着他象雄国王族的身份,再加上他那富可敌国的豪商身家。 就已经让尼玛这家伙拥有了一个十分稳固的基本盘,若是再有大唐愿意出手相助。 程三郎觉得,那样一来,自己心心念念的高原双雄争霸内卷,指不定真的会成为现实。 唯一有个不太确定的因素,就是那个倒霉的象雄国主李迷夏,那个满脑子只有女人和肌肉的象雄国主。 这货要么就赶紧死翘翘,要么就直接失踪都行,这才最利于象雄国复兴。 偏偏这家伙还活着,还被吐蕃给囚禁起来,这才是最操蛋的。 不过,这样的小瑕疵,倒也无妨,那李迷夏也就是个倒霉催的,日后再想办法解决。 看是想办法救出来,还是直接让他成为象雄国的英雄,成为象雄国的无数英勇智士们追随和效法的英灵。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