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少爷,我就不客气了!” 看到肉,铃儿两眼放光,也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个足有那锅一半大小的大海碗,“呼啦啦”的一下把里面的肥肉全都挑了进去,眨眼之间锅里的肉已经去了一大半。 “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急,不要抢,这里没有人跟你抢肉吃!”于和无奈,抚额叹道。 “我知道,可是我看到肉就想吃嘛!” 此时的铃儿嘴里已经塞满了肉,听到于和的话,不好意思得到,“还有就是,少爷您烧的时候就是比其他人烧的好吃哦!” “那是当然,你家少爷我行走江湖多年,这种炖肉的小…”。忽的,他的面色一变,突然蹲了下来,一只手在眼前扇动了起来,拨开了眼前的汽雾。 “怎么了,少爷?哦……!”铃儿把包在嘴里的肉咽下肚子,不解的问道。 “这个是什么东西?”于和的目光直直的盯着锅里露出一角的白色,伸出筷子,将周围的肉拨开,一块烧的洁白的骨头出现在两人的眼前。 “这是肉骨头啊!”看着于和夹起来的那块骨头,铃儿更加不解起来,“炖的时间太长了。一些肉和骨头分开来,这不是很正常的嘛?” “正常个屁,这是卤煮,怎么可能有这么白的骨头!”于和没好气的道,慢慢的将那块洁白如玉质般的骨头夹到了自己的眼前,反复的端详了起来。 铃儿虽然很不解,但也并没有说什么,端着盛满着炖肉的大碗,站在于和的身旁,一边吃一边看着于和的动作。 于和已然将将那块骨头拿到手中,举到眼前,对着阳光细看了一会儿,忽然问道,“这肉是从哪儿来的?” “哦,这是明福山那边的庄子送来,说是一头罕见的大野猪!” “罕见的大野猪?” “是啊,是一头很大的野猪……”铃儿费力的比划了一下,于和感觉她在比划自己。 “嗯,听说庄子里面出了二十几个壮丁,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这野猪拿了下来。这猪头是孙阿爷送给我的。” 孙阿爷,大名孙启。阳武侯府的外管家之一,专门负责阳武侯府分散在各地各处产业的收成,明福山是阳武侯府的封邑之一,不管是地上种的还是地上跑的或者是水里游的,都要经过孙启的手。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孙启与铃儿十分的投缘,几乎是当成亲孙女一样宠的,有什么好东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铃儿,倒也让于和占了不少的便宜。 据说这头野猪只是粗壮一些,力气大一点,除此之外似乎并无什么特殊之处,所以孙启才会把这野猪头,送过来给他的干孙女打牙祭。 “这样啊……!”于和点点头,心中了然。 自己这算是捡了个漏啊! “那就这样吧,你先吃,吐出来的骨头都不要扔,等会洗干净送我房里去,我指的是白色的骨头……为什么?别问那么多!”于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把手中的骨头收了起来,转身离开了,临出门之前,又叮嘱了一句,“都记住了,一块白色的骨头都不要给我扔掉,明白吗?” “哦!”铃儿也是一个心宽体胖的人,见于和没有解释的意思,也没有多问,只是将于和的话记住。开开心心的大吃一顿之后。开始收拾起那些骨头来。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