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不是我们,是黄巾干的-《我在三国加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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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太史慈这么说,刘毅心里悬着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

    他哈哈一笑双手虚扶,同时不要脸的吹捧了一下自己,“子义同我真是英雄所见略同,而今之计只能让雒阳的人到不了朱虚传令了。”

    其实也不能怪刘毅谨慎,毕竟这种事情事关重大,要是没做成泄露出去,刘毅就只能隐姓埋名跑路了,所以他必须要先知道太史慈的想法。

    如果太史慈没这种意思,刘毅就打算找个理由把太史慈支开,自己带着彭木去干。但是以他坤珞境的实力单独去做到底还是不保险的,雒阳来人的实力怎么样是个未知数,要是截杀不成被反杀那就搞笑了。

    如果刘毅对前世历史上的太史慈有足够了解就根本不会多此一举来试探,可惜他只是记得太史慈几个大的事迹。完全没有细究过孔融身为一方大佬,为什么会听说过太史慈这种小人物。

    其实太史慈本身就不是个墨守成规的人。在历史上,他就干过一件很有名的事才让孔融都有所耳闻。

    当时东莱郡与青州刺史部之间有不少矛盾,所以青州刺史部的官吏对东莱的案子根本就不分是非加以反对,而结案的判决通常是让雒阳有司(掌刑赏之官吏)先知道的比较有利。

    而青州刺史部关于东莱郡的一个重要案件奏章已先发去有司,东莱郡守唯恐后送到会不利,就招募能够做使者的人。

    当时刚刚二十一岁的太史慈被选为送东莱郡奏章的使者,他日夜兼程,率先抵达雒阳,先到公车门前等候。

    啥是公车?公车就是接待地方臣民上书和征召的官署。太史慈等到青州的官吏也到达公车过来开始排队领拜见上官的条子,就跟在他后面排队。

    太史慈边排队边和青州的使者搭讪,忽悠那个青州使者把奏章拿给他看,然后太史慈拿到奏章一刀把奏章给毁了。

    那个青州使者见奏章被毁,就要喊人,太史慈把他拉到旁边跟他说:

    “如果你没有取出奏章给我,我也不能将其损坏,要倒霉我们两肯定一起倒霉,不见得就我一个人会受罪。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我们两个人一起逃跑吧,也省的回去被抓起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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