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三百年后-《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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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钰询问着队伍里从前面部落里请来的翻译,翻译不懂汉语,但却懂各个部落的方言。队伍里也有一些归化的部落民,两重翻译后,刘钰终于确信,前面就是永宁寺了。

    只是前面那些部落的话,让他有些哭笑不得。

    大明……都已经亡了八十多年了。

    从宣德七年最后一次巡奴儿干都司,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二百九十三年。

    三百年了,再一次有汉人来到了奴儿干都司。

    人非物非。天子都换了不知道几个姓了。

    对面部落里的人,用最热的礼节招待着刘钰,负责射杀黑熊的勇士割下了熊身上最肥美的一块肉,顶在了头顶,示意刘钰享用。

    刘钰不懂这里的礼节,但知道部落里的事很奇葩,若是人家的好意自己拒绝,说不定有什么麻烦。

    切了一小块生肉放在嘴里猛嚼,熊肉特有的腥膻味差点让他把早晨吃的煮鱼都吐出来,从怀里摸出来捂热乎的酒猛灌了两口,这才压下去。

    然后,他让翻译告诉眼前这些人。

    “中国的部落首领换了,不是大明了,而是大顺了。天子派他们来巡边,看望这些朝贡之民。天子,会保护他们。”

    翻译嘀嘀咕咕说话的时候,跟着刘钰的杜锋小声道:“大人,这倒是处桃花源了。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刘钰看着那些部落穿的皮毛、为了仪式啃的生熊肉,笑道:“这桃花源……你要是愿意去,到时候我给你提一提,到时候朝廷在这里开个卫城,你在这里守卫如何?”

    一句笑话,说的杜锋连个屁都不敢放,心说我辛辛苦苦学习,是为了去南方的花花世界。翰朵里卫就够苦的了,这鬼地方,谁爱来谁来,我可不来。

    刘钰又回头,问问跟着他一起来的人,笑着问道:“如今有个升官的机会。若是将来在这里开卫所,谁愿来这里做个官儿?”

    人群里所有的人都摇头,心想这破地方当一辈子官,还不如在西北被准噶尔砍死来的痛快。

    倒是这里已经是永宁寺了,总算是走到了尽头,要不然还以为大人你要把我们带到天边呢。

    刘钰跳下马,叫人准备一些酒。虽然没有当年永乐派遣亦失哈那样的排场,但是代天子赐给酒食这种事还是要做的。

    把那头熊煮熟吃掉,又拿出了一些冻得干巴硬却也舍不得吃的锅盔,刘钰又从自己的箱子里拿出来了昂贵的辣椒和胡椒,熬了几大锅的热汤。

    让翻译询问了他想知道的事后,刘钰回头和跟着自己来的那些人道:“这倒是有个好事了。这地方杀个人也没人知道,罗刹人在这里欺凌部落、抢夺毛皮。杀一个罗刹人,朝廷怎么也得赏个五两银子吧?”

    “况且天儿这么冷,人头烂不了。还有罗刹人抢的皮子,到时候大家分润分润,岂不美哉?”

    跟他来的这些人都是在战场上砍过人的,打仗并不怕,怕的是看不到尽头的行军。

    如今听刘钰这么一说,这些天行军的气闷顿时化作了一阵阵欢呼。

    正好杀几个人散散心,又有银子可拿、毛皮可分,当真美哉。

    翻译大致说了说,大约有八十个罗刹人从北边过来,已经少了四五个村落了。这些剩余的部落联合在一起,学着罗刹哥萨克的名头,选出来了一个带头的“委员”,要跟哥萨克打一场。

    只不过除了那八十个哥萨克外,还有几十个别的部落的人投靠过去的,一共约莫一百七十多人。

    带了三门炮,这些人从没见过炮,炮声一响就看到木头房子被打碎,以为那有神明。

    加上这些部落的箭头都是骨头,抢到一些罗刹的火枪也不会用,甚至还有两件殷商西周时候的铜甲是一些部落的传族之宝……纠结了四百多人,也难以取胜,都抱着拼死一搏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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