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5章 心态崩了啊!-《其实我只是想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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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既明好整以暇地说道:“最起码啊,你还有四万块钱的保底收入。这一次你的片酬是三十八万对吧?所以最后收入二十六万五千四百块钱,一点都没算错。”

    林辰皓:“我……”

    如果再过十几年,林辰皓肯定会说出那句话:“我特么心态崩了啊!”

    林辰皓再清楚不过了,有的演员是开的阴阳合同,有的演员是不签合同,拿的是分红,这样更加合理避税了。有的演员呢,外地出席各种活动、商演得来的收入隐瞒不报,毕竟演员的收入很方便隐蔽,你不报的话不知情也拿你没办法。

    甚至更有甚者,成为举办单位或成人中介机构的员工,达到减少税收的目的。很简单,因为演员的个人所得税太高了,这些单位也每月为他们造工资表,将他们应得的劳务费平均摊入工资表中,这样就少缴税或不缴税。按照工资来发放的话,那得少扣一半左右的税钱!

    新出的招数也很简单,就是成立个人工作室,以个人工作室名义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这其实跟成为举办单位或成人中介机构的员工是一样性质的,只不过更加偷税漏税得很罢了。

    最狠的,就是移民了。为了偷税,很多演员想方设法移居国外,成为外国公民,这样,他们的一些活动就很少为人知道,并利用国家之间的税率差别,同样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你瞧瞧,这么多偷税漏税的办法,还是摆在台面上的,有很多外人根本不知道!

    比如说,分红再投资。

    也就是说,一部电影的分红,演员不拿,还将这笔钱继续投资到这家公司。

    投资了之后,要拿股份吧?

    那么持股之后,可以卖吧?

    这卖的钱,交税是不是少了?

    你瞧瞧,多简单。

    还有更加隐蔽的,比如分期付款,不是一次性付清。演员一次取得的片酬拿的越高征的越多,对于这种“超额累进税率”实际上这里也有漏洞可钻,很多商家和明星私下达成协议通过分散支付的方法逃避了加成征收的税额。

    还有的演员,直接要求拿“税后片酬”。也就是说,硬是把成本转嫁给了制作方。根据税法规定,由于“源泉扣缴”便于管理,就是明星的个人所得税由出品方代扣代缴。比如圈内认可的某明星出场费是多少,这个出场费应该是税前的。但是明星们都会要求制作公司按照税后金额全额支付。从表面上看,明星们是遵纪守法了,但这是影视产业的一种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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