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而林开对这些眼神视而不见。 不久之后,随着常老的一声令下,几十人的队伍便再一次开始了长途跋涉。 林开跟在队伍的最后方。 这群人的目的是什么? 探险? 林开不信这群富二代会放着滋润日子不过,跑到这野林子里探险。 “常老,这片林子中,真的会有能治好我父亲的神药吗?” 突然,走在队伍最前方的常莎莎开口问道。 即使她距离林开很远,但林开过人的听力,还是清晰听到了她说的话。 常老叹息了一声:“唉……” “家主的病,老夫只能尽力而为,老夫也不能保证这片林子里有会这种神药,但只要有一丝希望,老夫必当万死不辞!” 闻言,常莎莎脸上也是露出了失望的神色。 来找药? 林开笑了笑。 在这片林子里找药,可以说是大海捞针。 更别说是什么狗屁神药了。 队伍在走了半个小时之后,一阵阵喊累的声音响起,这些纨绔大少们行走的速度,堪比蜗牛。 只是半个小时,这群纨绔已经坚持不住了。 此时,走在队伍最前方的鲁达说话了:“大家坚持住!我们已经深入林子了,在附近区域,经常有野狼出没,所以不能停,要加速通过!” 野狼? 闻言,所有人浑身都是一个激灵。 他们可不想遇到凶悍残暴的野狼,即使累,他们也加快了步伐。 又走了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走在最前方的常莎莎突然惊呼了一声。 “呀!” 这一声惊呼,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只见常莎莎盯着地面,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 林开也快步走了过去。 定睛一看,只见在常莎莎面前的地面上,有一个脚印。 如果只是一个脚印的话,肯定不会让常莎莎如此惊讶,让常莎莎惊讶的是,这是一个动物的脚印。 看起来,像是猫科动物的脚印。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