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远远不够-《最佳好莱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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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几天时间,海伦都在与福克斯探照灯营业谈判。

    其中分歧最大的一点,就是在发行费上面,从百分之二十五开始,一点一点的往下降。

    有时候仅是百分之零点一的分成,都需要很长时间,并且按照瑞恩的要求,最好将宣传产生的费用计算其中。

    一旦发行抽成跟宣传费用另算,往往会收到一份天价宣传费用,还不如直接买断影片版权。

    好在,海伦并不着急,反而着急的是福克斯探照灯影业。

    南希﹣厄特利急于想在好莱坞一众独立电影制片公司当中发出自己的声音,所以在合约上面做出了不小的让步。

    北美发行分成从百分之二十五降到了百分之二十,其中还包括宣传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至于周边版权方面,线下录像带发行权、电视台首轮播放权等等,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并且享有海外发行优先购买权,以及下一部《电锯惊魂》系列影片优先发行权。

    这样一份看起来十分苛刻的协议,实际上,已经算是非常优厚了。

    要不是福克斯探照灯影业急于求成,再加上瑞恩上一部影片票房大卖,想要一份类似的发行分成协议,几乎是一种奢求。

    比如宣传费、人工费、场地费、运输费、保险费等等,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些都由福克斯探照灯影业支付。

    瑞恩工作室唯一需要支付的,只有影片拷贝费用,看似一个拷贝价钱不是很贵,但是架不住数量多,需要大规模冲印。

    一般来说,一部100分钟左右的影片拷贝,大约需要650美元一个,100个拷贝需要65万美元,1000个就是65万美元。

    即便南希﹣厄特利承诺会用二十世纪福克斯的渠道冲印拷贝,能便宜不少,最终很有可能依然需要上百万美元费用。

    这些都需要瑞恩工作室支付,也就是瑞恩自己的钱。

    上一部影片票房分成已经到账,他暂时不缺钱,足够支付拷贝费用。

    其实瑞恩也作出了一些让步,比如周边版权抽成比例上面。

    与此同时,福克斯探照灯影业在未来的一个星期里面,不断举行影迷式映场,根据影迷的反应,最终决定影片宣传方向,以及上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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