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2章 七种退休基金-《仙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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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发布方法是约定给付退休办法。这种方法是商户承诺在雇工退休时一次支付一定数额退休金,或者在雇工退休时分期支付一定数额的退休金。
只要雇工职工退休时商户有能力履行支付退休金的义务,商户是否按时提取退休基金则由商户决定。
在这种办法下,退休金的数额通常要根据雇工的薪酬水平及做工年限确定。或者两者均需考虑,或者只需考虑其中一项,如做工年限。前者称为最后薪酬法。后者称为定额给付法。
这种方法可以在一些超大型商户中推行,但不允许每个州府有超过三家此类退休金制度的商户存在。
第五种是共同提取退休金办法,商户与雇工共同提取退休基金,交给未来的皇家银行和现今各处的保险行去运用,双方提取的比例不一定相同。
雇工如果提前离职,可将其自身提取的本金及利息收回,而能否分享商户提取的基金则视退休办法的规定而定。此法可大力推广、扶持,可以由朝廷、商户和雇工三方共同提取退休基金。
第六种非共同提取退休金办法,退休基金全部由商户提拔,雇工不参与提拔的办法。此办法将在官督商办、官办的商户中全面推行。
第七种是一次支付退休金,既是在雇工退休后一次支付退休金。商户支付退休金后对雇工退休退职无任何给付义务。
最后一种是分期支付退休金,是在雇工退休后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这种办法,将结合第六种方法在官督商办和官办商户中同时并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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