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一些日常-《我在名门正派做妖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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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空桑城后,挽玉将阮禾安置在司妖阁内,许了他一个金护法的职位。这个职位高了些,但阮禾却是值得。一来他功力尚可,二来他管辖的黑禾山为挽玉所用,相当于给了司妖阁一个持续生产晶石丹药原料的地方,必然是可遇不可求的。

    夜里,挽玉利用黑禾山珍贵的枯叶蝶,夜夜炼制着蝶芝散。

    白日,她偶尔做着生意,偶尔与弟子们远去黑禾山捕集一番。

    为了统一管理,挽玉还豪掷千金,在离店铺很近的地方购了一处构造普通、三层楼高、面积较大的老宅。老宅用来供那些居无定所的弟子们居住。司妖阁将来一定是越做越大的,所以,供弟子们居住的场所是必要存在的。

    挽玉忙头不见尾,言欢好几次来看望她,都找不到他宝贝闺女的身影。

    言欢一时郁闷,便想了个法子,做了一锅挽玉最爱吃的菌子涮肉锅。果然当日,挽玉闻着味儿就去了言欢的书画店。言欢当即宣布打样,家宴要紧。

    挽玉坐在那一套名贵不已的红木檀桌前,一边喝着菌子汤,一边在那热气腾腾的煮锅里涮着牛五花,吃得津津有味。

    “玉儿,女孩子家家,做起事来不要太辛苦了。”

    言欢看着挽玉最近几分瘦削的脸庞,心疼了起来。

    挽玉大口嚼着牛肉,含含糊糊的说道:“干爹,女人不狠,地位不稳。”

    言欢叹口气,又给挽玉碗里添了好几个肉白似雪,鲜嫩可口的鸡枞菌,道:“有干爹护着你。怕什么。”

    挽玉笑道:“干爹,空桑城有你我自然不担心什么。只是这天上天下,三界各族,都在暗地里盯着我呢。到时候可能一个不留神,我便尸骨无存了。不如多存些自己的势力,总比单枪匹马的要强。”

    昆仑的一场闹剧,挽玉明白了一个道理。当今世道,权为先,势为力。委曲求全,不如自立为王。身负妖神血脉,过去认为是累赘,如今便当它是一个恩赐。

    言欢明白,挽玉有所野心。他嘴上说着不支持,但并不会阻止。他只是心疼挽玉身不由己的卷入这场万年来,善与恶,天与妖的争执之中。

    “玉儿,听闻你与凄门宗的宗主甚有来往?那可不是个好东西。你莫不是被他胁迫了?”

    言欢经常看到凄门宗的人在挽玉的店铺门口晃悠,鬼鬼祟祟。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挽玉时常去紫苏山给那位娇气的宗主送药。

    挽玉知道言欢的脾气。淡泊从容,与世无争,虽然从不轻易惹事,但一旦想发难谁,怕是要与他昏天黑地干一场不行。她怕言欢找晏亭的麻烦,使劲摇摇头,嘴里的菌子来不及嚼完就忙乎乎的解释道:“干爹,不要紧!生意往来罢了!他们给的钱多!”

    言欢一听,直呼挽玉是个小财迷,为了钱,天天往龙潭虎穴里钻。

    凄门宗在言欢眼里,那是比烟花残柳之地还不正经的地方。而挽玉,就是一只待宰的小白兔。

    事实也是如此,晏亭贪图挽玉这只“小兔子”许久了,只是一直忍着没下手,最主要的,还是挽玉这只兔子爱咬人,他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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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爹,你消息最是灵通,我可否托您打听一些关于青丘的消息。?”

    挽玉憋了许久,终于问了想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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