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7章税赋-《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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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西减税三年,元贞六年时开始征收田税,蜀中减税一年,平定萧铣之后,江南各地减税两年。

    晋地那不用说,是李破起身的老巢,已经不用依靠这些优惠政策。

    凉州,灵州等边地,一般都是自产自用,朝廷向各族牧民征收的是人头税,全都用牛羊充抵。

    大唐税赋的增长在唐初时节非常迅勐,前几年几乎是一年一番,后来增长的也能超过三成,就是因为各处的减税政策陆续到期的缘故。

    至于河南,河北,山东这些地方,减税期限还没到,当时朝廷宣布的是五年免税免赋,得等到元贞八年才能向这些地方征收税赋。

    大唐的田税也很低,平定诸侯之后一直在执行汉代就开始有的三十税一之政,元贞六年,天下渐安,一些朝臣上书改革税制。

    当时正好划定各道,顺便将郡县划分为上下两级,地广田丰,人口众多者为上郡上县,土地贫瘠,人口不足的为下郡下县,自此五年一考,酌情而定。

    由此和地方官员的政绩合并在了一起,你要是能有那本事,把一个下郡或者下县治理成上郡上县,那就是实打实的政绩,加官进爵没商量。

    依照这个平定,下郡下县的税制维持在三十税一,上郡上县则加税至十五税一,遭遇自然灾害,都可以酌情减免税赋。

    贵族们的税赋也定在三十税一,不能再低了,就贵族人家那点人,按照他们所拥有的财富数量而言,交不交的都无关痛痒。

    两田税制度最重要的是让贵族为租用他们土地的农民交税,不管是三十税一,还是十五税一,官府不会去和无田的农户征收,只会找贵族。

    这对于贵族人家来说是一大笔支出,晋阳王氏被弄的快要破产,就是因为这个,不善经营,族中又有人上下其手,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交税的时候交不上去。

    当然了,这里面肯定是有漏洞可钻的,只不过在唐初没太多的人敢给贵族行那方便,世族人家也要掂量掂量,避税的后果问题。

    贵族人家不事生产,他们现在面临的问题其实是怎么既关照好租用土地的农民,别让他们饿了肚子,又能应付官府的征收,让地方官员们拿出政绩来。

    这样的局面自然会激起不少反抗,可战乱方过,兵强马壮的大唐并不忌讳平定各种乱事产生的连带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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