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哎!又得爬楼。 叶秋所住的地方在旧城区,面临旧城改造,所以很多老住户都搬了出去,把房子租给一些北漂。 房租不贵,一个月2000,在龙京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算是极为低廉的了。 叶秋前世就有一个毛病,他经常丢钥匙。 好在这些老小区的外部结构棱角分明,不是那种新楼,整体都是一个平面难以攀爬。 所以叶秋以前一丢钥匙,就会直接选择徒手攀爬。 好在他所住的楼层也不高就在5楼,而且他家隔壁正好是中间门,有一个突出的阳台,常年无人,叶秋也习惯了从他家的阳台借道。 但是现在带着咩咩倒是有点不方便。 咦!这丫头怎么从车上下来之后就不怎么说话了。 从脖子上吧咩咩摘下来。原来这孩子早就睡着了。 叶秋顿时明白了,孩子这么小正是嗜睡的时候,还在美食城待着那么久,肯定是累了。 睡着了正好,还怕这孩子畏高呢! 瞬间叶秋就蛋疼了,怎么把这孩子固定在自己身上呢!要是衬衫还在的话,直接把孩子绑在身上就成了。 但是衬衫早就被他扔在了电梯井里。 看看四下无人,他知道在这个小区里的大部分都是些玩音乐的,或者是写作的,不是早出晚归,就是纯纯的夜猫子。这个点小区里面一般是没几个人的。 而且他所住的这栋楼更是在小区的角落。里大门很远,很多人租房子都不喜欢这个太偏僻的角落。 叶秋顿时想出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脱裤子。 叶秋心里倒是没什么障碍,他穿的是正经的军用内裤,裤腿延伸到膝盖上不远。比寻常的平角内裤长上很多。看起来就个平时纳凉的老大爷穿的大裤衩的长短相似,不过这个是紧身的。 低头看了看,叶秋顿时沾沾自喜起来。虽然说是获得了装逼系统,整个时空似乎被做了一些调整,但是兄弟还是那个“大”兄弟,妥妥的原装货。 因为这个他在部队每次洗澡的时候都会被战友好一顿羡慕。 他有很多外号,但是最让他骄傲的就是——大象。 拿着裤子,把咩咩牢牢的绑在身上。 叶秋开始徒手攀爬。 双脚一跃,手指勾到一层的缓台上,手腕一翻,直接撑起,然后右脚搭上。 简直是教科书般的翻越动作。 然后叶秋沿着外部排水的管道,往上攀爬。 二层。 三层 四层。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