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 第二天下午,夏帆的微信上就收到了黎燕姿传来的电子合同模板。 合同共有两份:一份是演戏合同,另一份歌曲合同。 夏帆的第一反应是打开歌曲合同,但尚未下手,黎燕姿的语音紧随而至地传了过来。 “小夏,恭喜!一切顺利,你的那首《烟花易冷》被选为了这部电视剧的主题曲。” 夏帆也有点激动,回道:“还是得多谢燕姿姐从中斡旋啊。” “对了,你这歌曲应该不卖版权吧?” “不卖!” “这里有两种方案,第一种是一次性10万元卖断这首歌曲的所有版权。第二种就是单纯的商业合作,对方选你这首歌当主题曲,没有版权,但也在帮你宣传,所以没有任何报酬。” “我要第二种!”夏帆想都未想,便选了第二种。 无论任何情况,歌曲版权必须牢牢抓在手里,他只认这个天理。 “行,我知道你会选第二种。”黎燕姿也调查过夏帆过往的经历,他和上一个东家翻脸,也是因为歌曲版权问题。 她本人也支持第二种,如果歌曲火了的话,黎燕姿作为经纪人也能收益。 “还有就是这部戏的片酬了,你作为男二的片酬是税前100万,税后差不多70万,按照协议分成,你演完这部戏到手的钱是3成共21万。” 一部戏下来钱的和一首《小苹果》差不多。 可后者是红遍全网络的爆款神曲,可遇不可求。歌手果然难赚钱。 夏帆便回了一句:“没问题,一切按合同办事,怎么签就怎么来。” ……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