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所谓合伙人,就是艺人和商家联合去坑粉丝的钱。 夏帆既然认定了自己粉丝的氪金能力肯定比不过那些流量,又何必为了那点钱自讨没趣当这个“合伙人”。 “今时不同往日了,现在的一些大品牌一般只找能带货的合伙人,真正的代言人已经很少了。” 真正的代言人,商家是不会有销量要求,而合伙人会有。 夏帆在听完经纪人地分析后,好奇地问道: “难道我这边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代言吗?” “其实有一个……”黎燕姿犹豫一会儿,缓缓说道,“我原以为你会在这些品牌里选几家当合伙人,就没提那家发出代言邀约的公司。” “是什么类型的?” 不知为何,夏帆心里隐隐约约升起一种怪异之感。 “一家食品公司,而且是连锁店。”黎燕姿目色复杂地说道。 她似乎不是很愿意提及此事。 “食品公司,又是连锁店?”夏帆喃喃自语地重复了一遍,问道,“这不是挺好的吗?” 黎燕姿不再卖关子,干脆利落地说道:“它是一家全国性质的手抓饼连锁店,名字叫……” 她稍作停顿,接着说道:“七里香手抓饼。” 夏帆愣了一下,然后微张着嘴,苦笑一声,有些无言以对。 “这家手抓饼连锁店原来不叫这个名字,是半年前刚刚改的。销量的话,还真不错!”黎燕姿紧接着又补充了一句。 “半年前……”夏帆目光闪动,想起那个时间段,正是自己发行的单曲《七里香》红遍了大江南北。 对方改名应该是蹭了这首歌的热度,可夏帆也挑不出任何毛病。 因为一家食品店如此命名,无需经过夏帆同意,也不用向他支付版权费。 “那对方的报价呢?”夏帆好奇地问道。 “200万一年。手抓饼本来就不算贵,属于薄利多销的类型,这价格算是挺有诚意了。” 黎燕姿虽然有点看不上这样性质的代言,但也如实相告。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