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成立万达商行虽然是李旭脑子一热的临时决定,但是涉足商业却是早已经有的打算。 毕竟日后经营维持越来越庞大的基业,光靠四处搜刮是不能长久的,只能作为前期资本原始积累的手段。 到时候随着自己手中的地盘和人口越来越多,就算要抢也没对象了,总不能去抢自己人吧? 所以必须要丰富收入渠道,节流不说,开源却是必须的。 之所以混进官府,获得官面上的身份,除了利用官府的资源和身份获取许多便利这一点,另一个直接原因就是可以结识和收拢许多人才为自己所用。 毕竟当山大王可不会有这样的机会,就算遇到了合适的人才,人家也多半不愿意跟你混。 名声很重要。 只不过最近一直忙于其他事情,也没有合适的机会,所以除了一个还没开始正式营业的“天上人间”之外,这个想法都是被搁置的。 只是今天看到沈一秀,手上正好又有发卖抄没的商铺这桩好事,李旭就自然而然地做出了这个决定。 他现在虽然手下人看起来很多,但是都是打打杀杀的,懂商事的人却没有一个。 而沈一秀是他唯一认识的一个商人,而且从几件事上看的出来人品也值得信任,所以李旭就把这事交给他来做。 至于让沈一秀参股,那也是拉拢他的手段。 要想维持长久的关系,交情只是开始,利益才是永恒的。 所以李旭自己当个董事长,让沈一秀当这个商行的二股东和CEO,两人相辅相成,这事才能做成。 沈一秀情绪平复了一点后,很快进入了一个合格的商人身份,拱手请示道:“东家,咱们什么时候去接收这些店铺?这些店铺各个行业都有,有些货物可以长期储存,有些货物却需要及时流转售卖。还有这些店铺原有的人手怎样安置,您这边给个章程。” 李旭看他一本正经,也不好说笑,点点头道:“明天一早你就去接收,衙门这边的手续我来办。我给你派些人手过去帮忙。至于原有的货物如何处理,你做主就行。各家店铺原有的人手,与原东家沾亲带故的一律不要,剩下的你自己甄别着用就行。人手若是不够,你随时找我,我给你安排。” 这基本上就是交给沈一秀自己全权做主,沈一秀心中感动,将那两千两用来入股的银票放在茶几上,更加一丝不苟的行礼后,便要告辞离去,说是明天早上就过来。 李旭叫住他,从袖口掏出一个蝴蝶造型的珍珠银步摇递了过去,说是送给小侄女的礼物。 沈一秀一愣,看着李旭的眼神有点莫名其妙,但是很快就收下了,并说明天带女儿过来谢谢她李大哥。 心中却更加笃定自己好兄弟,新东家对自己的小女儿有想法。 如果说之前沈一秀还有点警惕的话,那么现在随着跟李旭的利益绑定的越来越紧,他的想法也发生了变化,那就是乐见其成。 当然他不会主动提出这种事情的,但是却愿意给两人创造机会,然后顺其自然。 他再疼爱女儿,那也超脱不了时代的束缚和影响。 若是李旭知道他的想法,心里肯定要大叫夭寿呢。 人家小芙宝才是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啊,你这当爹的怎么就想着让她嫁人了? 不过沈一秀要是知道李旭的想法,肯定也会不以为然的。 十一岁虽然不大,但是却也不能说太小了。 在这个时代,女子虽然大部分都是十四五岁嫁人的,但是十一二岁的也不是没有。 所以沈一秀的想法才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李旭。 不过这种事沈一秀是不会挑明的,他虽然不会阻止,但是却也要看女儿愿不愿意。 如果是郎有情妾有意那自然是最好了。 不过李旭年纪也不大,生的又这般俊秀,虽然是个武将,但是却也不是个粗野的莽夫,现在又有了偌大的产业,怎么看怎么都是金龟婿的模样。 这样的佳婿,女儿应该会很乐意吧? ……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