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收徒-《盗墓从瓶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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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小辫儿这一开口就停不下来了,说得口沫横飞,越说越来劲,一番话语间,便把这恶犬的底细都透漏了个干净,听得李长清时而皱眉,时而微微点头。

    元宝听了一会,觉得有些乏了,竟打了个长长的哈欠,趴在道人的肩上睡着了。

    原来,此时的野狗与后世大不相同,早年间死人多,吃死人肉的野狗也多,那些吃过死人肉的野狗生性凶残暴虐,丝毫不逊于虎狼,完全不是建国社会稳定后,见人就躲的流浪狗可比。

    这“刨肝肠”,乃是金棺村附近的乡野中,一种专喜吃人的野狗,能闻着死人的臭味在坟上刨洞,刨出棺材,用脑袋上的肉瘤撞破棺材挡板,然后把棺中死尸拖出来吃肚肠子。

    这种野狗体形巨大,生性无比凶残,吃多了死人的肠子它就不想再吃别的东西了,有时候碰上落单势孤的活人,就直接扑上去咬死。

    它有个最突出的特征,就是脑袋上长着一个拳头大小,通体血红的肉瘤。

    乡野相传,这瘤子比铁锤还要硬!

    当下穷人能置办得起的大都是廉价薄棺,最好的不过才是三寸柏木板,这种棺板有个别名,唤作“狗碰头”。

    意思再明显不过,这棺板被这狗头撞不了几下就能撞穿!

    往往死者家人买了副“狗碰头”回去,将死者尸体盛殓下葬了,也就算尽到心了,然后棺材里这位您就等着喂野狗吧!

    在当下,就连这种三寸的“狗碰头”都还供不应求,更多的老百姓家里死了人连买副薄棺的钱都拿出不来,简单用草席裹了在乱葬岗挖个浅坑一埋就完事儿!

    仅凭这一点,便足能想象得到,现在的穷苦大众过得都是些什么日子。

    简直是惨不忍睹啊!

    要不怎么说,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呐...

    李长清听后感慨万千。

    人心都是肉长的,只听已不忍,更别说亲眼目睹了。

    ......

    两人一个讲一个听,竟就这么旁若无人地聊了着,可把旁边那恶犬“刨肝肠”气得够呛,连嘴都给气歪了!

    它本来还对这突然出现的道士有些畏惧,经此一激,脑子里仅剩的理智也消失了。

    吭哧吭哧地喘着粗气,那双血丝密布的小眼睛死死地盯着二人,心中已燃起了滔滔的烈焰!

    只听“嗷呜”一声怒吼,张开狰狞的大嘴对着道人便扑了过去,声势骇人。

    张小辫儿正在那口若悬河地讲着,忽然余光瞥见恶犬扑了过来,顿时吓了一跳,掉头就想跑,却被一只大手拎了回来。

    “小居士莫怕,且看贫道除了这畜生。”

    李长清笑眯眯地看了他一眼,后者顿时老实下来,咽了口唾沫,乖乖地立在原地,强压下心中惊惧,注视着恶犬越来越近的血盆大口。

    接着,少年就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只见道人面对来势汹汹的恶犬丝毫没有躲闪的意思,拢了拢袖子,抖出两根手指,并在了一处,以指位为剑,在胸前挽了个清亮的剑花,轻叱一声。

    而后往身前那么轻飘飘一戳!

    下一秒,一道白光如惊鸿般闪过。

    张小辫儿只觉眼前一亮,不由用手揉了揉,再睁眼看时,那巨犬竟已身首异处,重重地摔在了三步之外,断颈处平滑如镜,看不出一点曲折。

    狰狞的犬首躺在泥土上,一双刚刚还凶狠嗜血的眼睛已失去了神采,乌红粘稠的狗血浇了一地,浸入地下,将四周的坟茔都染红了,腥臭冲脑。

    嘶———

    张小辫儿倒吸了一口凉气,望着眼前的惨状,心中不由惊骇到了极点,头皮一阵发麻。

    这是什么招数?

    这是何等奢遮的手段!

    他愣了足足十几息才回过神来,用一种崇拜到无以复加的眼神仰望着李长清。

    原以为这位道爷是位恰巧路过的隐世高人,没想到竟然是位剑仙!

    张小辫儿曾跟随画符的老道师父当过一阵学徒,他看出了这位道爷刚才在胸前拈出的手决乃是道门正宗的剑指,非三清一脉不能使用。

    早就听老道师父说,这世上有能“御剑飞天”的绝世剑仙,没想到今日竟真叫我撞上了!

    这位道爷既然能隔着几步用两个指头绞下恶犬的狗头,想必御剑于千里之外取人小命儿也不是什么难事!

    祖宗保佑,今日可真叫三爷走了大运,遇上如此人物,这是天大的机缘,可千万不能错过,否则可就亏大了!

    如此大腿碰不上就罢了,碰上了不紧紧抱住,那简直就是有伤天和呀!

    若能......

    到时候......

    那......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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