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但既然已经离开,再回去未免太掉面儿了。 男人苦笑着摇了摇头,随便选了一个看着顺眼的方向,卯足了力气开始狂奔。 常言道:上山容易下山难。 可在男人这里貌似有些行不通,只见他下山速度疾如闪电,完全无视了一路上的陡峭,仿佛地龙在厚厚的积雪中滚动,掀起一道长达数十丈的风龙。 不消半刻钟,男人便从数百米高山巅冲下。 前方是一片被白雪覆盖的森林,万籁寂静没有一丝声响,大雪过后所有生物都陷入了沉眠。 如果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肯定不会擅自闯入大雪刚过的森林,因为很容易遇到出来捕猎的猛兽,其中尤以棕熊这类猛兽为多,最喜在大雪后出来捕食,以囤积更多的脂肪渡过严冬。 男人行走在山林中,日头渐渐西沉。 自他从小镇离开已有两日,如今滴水未进,更没有半点食物,肚内难免咕咕作响。 正当男人发愁,今晚是吃雪,还是吃草的时候,一声巨响打断了他。 “吼——” 只闻一声兽吼咆哮,枝杈上积雪层层震落。 说曹操曹操到,一头直立起来两米来高,披着棕色毛发的野熊,齿间不停淌着粘稠的口水,兽瞳里满是杀戮与暴戾之气,正直勾勾的凝视着前方的人类。 两米高的棕熊,绝对是森林中的霸主。 光是那双反射寒光的利爪与肉掌,就能一巴掌拍死大多碳基生物,至少也得是筋断骨折的下场。 在北欧的寒冬,食物可是相当紧缺之物。 能在森林中遇到像人类,对于饿了半个冬天的棕熊来说,简直就像是上天赐予的美食。 光是闻到人类散发出来的气息,这头体型硕大的棕熊馋虫都被勾起来了,口中发出一声咆哮之后,便冲着男人狂奔了过去。 腥臭的口水被甩的四溅,棕熊巨大的体型跑动起来,就像是一辆陆地坦克,震的附近枝杈不断抖落积雪,若是寻常人看到此景,只怕是的当场掉头就跑。 不过可惜的是,男人不算在‘寻常人’的行列内。 毕竟...... 需要食物的,可不只是棕熊啊。 棕熊的眼神里充满迷惑,以它的智商完全无法理解,为何眼前这个人类不逃跑,但在肚内馋虫和饥饿的诱使下,它还是坚定地朝着男人冲了过去。 在棕熊的认知中,没有任何生物,能够抵挡它的一次冲撞。 这是刻在基因里的远古记忆,当然也可以理解为猎食本能。 但下一刻,棕熊突然停在了男人面前。 仿佛一辆坦克全速前进时,所携带的强劲冲击力戛然而止,将地面厚达一米的积雪震起,气浪掀起的积雪冲到半空,发出好似雷鸣般沉闷的巨响。 男人仅用了一只手,便强行止住了棕熊的冲撞。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