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昏暗的街道中。 一辆造型酷炫的蝙蝠战车,静静地停在路边,在哈莉手上吃了亏,带着一肚郁闷返回的蝙蝠侠,掏出遥控打开车门。 一个人影鬼魅般窜了进去。 “你是在找我?” 窜进驾驶座的人,十分嚣张的看向蝙蝠侠。 蝙蝠侠先是一愣,旋即走上前:“你是我见过的最嚣张的罪犯,明知道我在找你,竟然还敢主动上我的车,不怕打晕你,把你送进阿卡姆?” “……知不知道,你用蜥蜴血清制造的怪物,给阿卡姆损失了多少财务?” “那是他们自找的。” 潘浩东一点都不在意自己将蜥蜴血清,注射在狱警身上,会给阿卡姆造成多大损失,因为一切都是他们自找的。 如果不是他们心生贪念,想要蜥蜴血清,根本就不会有后面的损失。 人性的贪婪才是原罪。 当时那么混乱,没死人,已经是最大的幸运。 “或许吧!” 蝙蝠侠摊了摊手,说道:“潘,我想和你谈谈。” “购买我研制的蜥蜴血清?还是劝说我回头是岸?”潘浩东饶有兴致的看着蝙蝠侠,这位心怀正义、从不杀人的正义联盟三巨头之一,值得尊敬。 但很多事情,又不知道该如何吐槽。 比如不杀人这点。 其实,很多送进阿卡姆的罪犯都该死,只抓不杀,受伤害的,永远都是哥谭市、乃至其他地方的中下层市民。 小丑、企鹅人、双面人等等,统统杀人如麻。 或许有人说小丑杀人,是因为小时候怎样、长大后怎样怎样,或许这些都是真的,小丑童年和成为罪犯前的经历值得同情,但这不是可以杀人的凭证。 偶尔杀几个人渣,杀些该死之人可以。 可事实上,有很多人莫名其妙,就死在小丑手下,或间接死在小丑手上。 不是谁都该死。 当小丑滥杀无辜之时,他就是一个罪犯,不能因为以前不如意,就原谅现在的罪行。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