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新书筹备-《李斯科的美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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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堆中年大肚腩的美国男人纷纷开口。

    李斯科朝四周挥手致意。

    “各位,每人一杯啤酒,我请客。”

    “哦!哦!哦!”

    酒鬼们一听都拍起了桌子,这节奏听的斯科有点想抖腿。

    玛姬笑骂着,然后一杯杯的啤酒送上。

    然后她首先拿起一杯递给李斯科,然后自己抬杯示意。

    “敬李特姆。”

    酒吧里忽然安静下来,所有人都举起了杯,

    “敬特姆。”

    李斯科随着大家一饮而尽,玛姬的啤酒是从博的农场里用小麦自己酿的,稍微有些苦涩,但是出乎意料的香醇,听说是传承了玛姬父亲的手艺,她父亲当年在西海岸偷偷酿酒给那些淘金者。

    玛姬招呼李斯科来吧台坐下,又给李斯科倒了一杯酒,“斯科,谢谢你给公鸡一个工作。”

    李斯科连忙回话,“不不不,我要感谢他来帮我,你知道的,如果他不帮我,我可能没有信心经营牧场。”

    “博总是把他当做小孩子,怕他挣脱自己的缰绳,他总是把自己的孩子当成牧场里的牛。所以柯尔特总是不愿意回来。”

    李斯科对于这种家事不知如何开口回复,只得抬杯敬了玛姬。

    在酒吧跟酒鬼们扯了会天,李斯科就起身出门了,来到镇上的宠物店,他今天打算买个宠物回去,自己一个人生活有点孤单。

    美国的宠物事业很发达,在这里你可以买到各种各样的宠物。而且很多美国人都把宠物当成自己的家人。

    李斯科推开门,一眼就看到了在忙碌的戈莉,这是他初中同学,也是柯尔特的初恋。

    “戈莉。”

    戈莉抬起头,忽然笑了,

    “看看这是谁,大文豪马克吐温啊,早就听说你回来了,怎么样,镇上变化大么?”

    李斯科耸了耸肩,“没什么变化,还是这么安静,生活这么慢,人们都在享受生活,不像城市里,见得最多的就是拎着包奔跑的白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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