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丹佛-《李斯科的美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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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科看着这群马,有一匹白色的,他站在旁边量了量,马背刚好到他胸口。

    从旁边拿了两根胡萝卜喂给白马,他取来了早就备好了的马具,往马身上穿戴。

    当然不会发生大家期待的被马踢之类的事情,买来放牧的马都是被驯化过得温顺马。

    虽然李斯科前世没骑过马,记忆融合后,这个身体可以没少骑,身为农场主的儿子,如果不会这个,会被人耻笑的。

    起身上马,李斯科开始夹腹抖绳,白马也开始慢慢动了起来,往前慢慢走了一段距离后,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记忆恢复了,就加大了抖绳的力度,马也跟着跑了起来。

    “哒哒哒,”

    马蹄踏在牧场的小路上,李斯科望着忽然变低的视线惊喜不已。

    白马越来越快,李斯科拉住缰绳,上身跟着马背起伏。

    跑了几圈,他开始放松力道,马也跟着慢了下来。

    “呼~”

    李斯科下了马,顺手用手捋了下头发,额头上都是兴奋过度出的汗。

    公鸡从他手上接过缰绳,“很久没骑过了吧,哪天我们比赛一下?”

    “呵,我会怕你,你是不是忘了以前跟我比赛,输掉了裤子,光着腚从镇上回家的时候了?”

    李斯科有些轻蔑的嘲笑公鸡,公鸡虽然对于牧场所有事情都打理的很好,但由于他小时候从马上摔下来过,骑马再也不敢跑快了。

    李斯科跟公鸡打闹了一阵,就回别墅里去了,他洗漱完运动出的汗,收拾了下东西。

    今天他要出门去参加州里举办的募捐晚会,这是花旗银行邀请他的,本来他觉得是不用去的,他也不耐烦跟那些政客打交道,他的经纪人劝他,以后就生活在这里,去认识一下大家,混个脸熟,等有事需要人脉的时候可以联系。

    李斯科从车库里开出他的唯一一辆跑车,这辆是兰登书屋在他第二本书销售过百万册庆功会送他的。

    这辆跑车是帕加尼风之子,车身是黑红相间,这辆车买来的价格是一百万美元,这款FC12s7.3是650马力的。

    李斯科穿了一身蔚蓝色西装,这是他定制用来参加各种宴会的。

    一脚油门,“翁嗡嗡~”

    跑车的引擎开始工作,一下就激射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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