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遇窃贼-《极品古玩商》
第(3/3)页
听到是这么回事,方昊就说:“之前那两个人,会不会也有嫌疑。”
钱大妈连连点头:“那两个人肯定也是同伙,不然的话,这小偷不可能会知道的这么清楚!”
周咏思看到警察过来了:“这事就让警察操心吧,反正人也抓到了,调查起来应该不难。”
接下来,警察把小偷带去派出所,方昊作为当事人,也跟着一起去录了笔录。
小偷拿了刀发出威胁,就已经不是简单的偷窃罪了,钱大妈被抢的东西计算的价值,就成为了量刑多少的关键之一。
得知方昊和周咏思又都懂古玩,钱大妈就请他们帮忙鉴定古董的价值,警察也同意了。
小偷慌乱之下,塞进口袋的东西就三样,其中有一件居然是一幅写经。
所谓的写经,简单的来说,就是指抄写的佛经。
写经者一般是寺僧、经生、朝廷书吏,尤其经生是专事抄经的人。他们接触过书法的基本训练或严格考核,因为技艺的传承或师徒相授,或风习相染,笔下的体态风姿有一脉相承的规约性,但是社会地位卑微,欠通字学,抄写中别字俗体横出。所以,写经书法历来不为士林重视。
尽管如此,唐代著名书法家如褚遂良、颜真卿,其楷书都曾取资于写经体却是不移的事实。
而自然,一些书写年代久远,字体突出的写经,就有着极高收藏、研究的价值。
钱大妈被抢的这幅写经,为《妙法莲华授学无学人记品》,只见其经纸染潢并砑光上蜡,捶打细腻,表面光滑均匀,纸质薄密细腻,帘纹清晰,全卷用墨饱满浓郁,章法严谨工整,用笔纯熟精美、方圆兼备,结构紧密整齐、一丝不苟,表现出极高的书法水平。
结合写经的种种特点,方昊判断它应该是唐朝时期的敦煌写经。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