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我顾明俊看中的,必须投!-《重生之商路弯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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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捧红关槿。”

    “小俊,你是想做影视传媒?这一行水很深。虽然说吧,拍电影挺赚钱的,但亏起来也吓人呢!一部电影,动辙投资多少亿,票房却又不景气,能回本的都少!”

    “小阿姨,听你说得这么老神在在的,但你未必真懂这一行。你不要只看别人表面上的亏损。账面上的亏损,那都是做出来的,至于为什么这么做,行内人都心知肚明。哪怕公司亏成狗,老板照样富得流油!”

    “逃税?洗钱?”

    “这些东西,我们今天不讨论。”

    “那我要做什么?去注册一家新的公司吗?”

    顾明俊微一沉吟,说道:“并不一定要注册公司。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那是天价。”

    “那要怎么做?”胡杏儿在这方面,当然不如顾明俊了。

    顾明俊道:“只成立一家工作室。工作室是个人独资企业,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个体户。”

    胡杏儿问道:“这有什么区别吗?”

    顾明俊道:“区别大了。企业赚的钱,要交企业所得税,然后利润分到艺人手里,艺人又要交个人所得税。这种个人得所税收,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征税的税率极高。”

    税改之后,这个税率就更高了!

    按照艺人的收入来算,他们的劳务报酬所得,要缴纳40%的个税。

    而个体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就不同了。

    这也是顾明俊要开工作室的原因。

    工作室不用交企业所得税,艺人的收入,也不算劳务报酬,而是个人经营所得。

    这样的工作室,只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人所得税,能申请到核定征收方式,也就是带征,那么可以享受极低的带征税率。

    这种合理的避税方式,并非顾明俊的首创。

    后世很多明星、艺人,赚到钱以后,演而优而商、歌而优则商,都采用工作室的方式来进行避税。

    假设一年赚200万,原本劳务报酬需要交税,200乘以40%,那就是80万的个税。

    现在,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个独工作室,赚到钱后,假设200万收入,扣除运营成本,企业利润100万,粗略一算,只需要交税6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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