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稚犊不识忧-《风姿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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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十月自由都市

    沙尔柱红墙之下,许多人注视着各类布告,交头接耳,窃语不断。

    他们倒不全是奖金猎人,在悬赏告示中,也有以寻人为目的的任务,倘若恰好碰到,那也是一笔意外之财,当然,像这种“寻找故友蔡德统,见人二十铜币,见尸三百银币……”

    大家心知肚明的内容,那就不在考虑范围了。

    “喂!最近有什么好工作啊?”

    “亚达市悬赏四百银币,捉三个越狱的逃犯。”

    “哈,老弟,不若咱们兄弟俩联手,小小逃犯,还不手到擒来。”

    “是,你老兄武功最强,那么有本事,怎么不去把柳一刀抓了,只会在这嚼舌根。”

    奖金猎人们交换着工作的情报,在这行,报酬最高的工作,不一定是好工作,说到底,不管酬金有多高,倘若没命去花,那也是没意义的。

    红墙榜上的大陆第一号通缉犯,已经高居榜首三周了,那是雷因斯境内新近崛起的采花悍匪,柳一刀。

    这人在雷因斯境内连续作案,专挑贵族、富商下手,出入香闺无数,雷因斯官方几次围捕,都给他逃逸,连相貌也没看清。

    怪的是,给采花的妇女,也是模模糊糊,除了一口咬定对方是个大胡子采花贼,其余的相貌、特徵都说不出所以然来,有的讲高、有的说瘦,众说纷云,反而使得雷因斯官方更为头痛。

    王城内也曾大肆搜捕,但除了抓到一堆想藉名作案的冒牌货,连个影子也没摸着。

    雷因斯的富商、贵族们气愤有加,悬赏越加越高,现在已经高达五百枚金币,成了大陆第一淫贼。

    “借过,借过……前面这位好心大叔,拜托你让一让好吗?我看不到了……”

    红墙下的人群,因为有人强力的挤入,而起了一阵骚乱。

    不过,当人们看清骚乱的源头,原本要脱口的脏话,顿时收进肚里。

    那是一名留着短发,百灵鸟一般的少女,她穿着一身翠绿的背心与短裙,赤着双脚,光着膀臂,小麦色的肌肤,泛着健康的光泽,脸上挂着爽朗微笑,看来有些迷糊,盯着红墙上的告示,来回搜寻。

    周围人们都有些好奇,这样的一个女孩,瞧起来,完全是一副涉世未深的模样,怎么会到这种地方,与人群斯混呢?

    “伟大的仙得法歌大神,请您赐给我一件好工作。”

    暗自祈祷一番后,少女目不转睛地看着各类布告,想寻找一些合意的目标,嘴里喃喃自语。

    “抓杀人犯……这个不行,爱菱打不过人家……驱逐盗贼……这个也不好,没什么把握……保护百斛珍珠送至武炼……这…这种稳死的……寻找市长爱妾遗失宠猫,这个可以接,可是……怎么最近都在帮人找小猫小狗啊!”

    看完了告示,有些丧气的摇摇头,脸上表情虽然仍在微笑,却嘟起了小嘴,颇为失望。

    从模样看来,爱菱仅是个普通的少女,不过,倘若旁人知道她父亲的姓名,可能会为之大吃一惊。

    隆。贝多芬,当代第一铸造名匠。远自九州大战时期,魔界名匠隆。贝多芬的名号,便扬名大陆,名声之广,便是鲲仑的其他角落也有所闻,其所铸造的器物,特别是武器,每件都在战争中随战绩而享有盛名,至于特别制作的魔导器,更是魔导师眼中的无上秘宝,总之,只要是烙有其代表徽印的器物,都有成为黑市拍卖会上压轴宝物的本钱。

    九州大战后,一如其他的许多人物,这位名匠从此生死不明。

    爱菱是隆。贝多芬的女儿,也有着直承而来的铸造天赋,从懂事起,就立志成为父亲那样的一流名匠,但是,隆。贝多芬却对女儿的志向嗤之以鼻,自始至终抱持着打压的态度。

    从小到大,为了向父亲证明自己的能力,除了无数次的争吵外,爱菱不断力求表现,以回收父亲的铸造品为任务,进行一次次的人间之旅。

    六年前的一次旅行中,爱菱遇见了当时化名“莫问”的超级剑手,剑仙李煜,两人合作追踪父亲作品之一的黑曜镜,最后,黑曜镜在打斗中炸成碎片,勉强算是完成工作,而爱菱更险些在旅程中丧命,若不是李煜的全力救护,这名立志成为一流匠师的少女,早已在爆炸中成了焦炭。

    旅行结束,爱菱着实挨了父亲一顿臭骂,还有连续半年的冷嘲热讽,少女并未因此而气馁,但是,她也发现了自己的能力不足,只会成为伙伴的累赘。

    因此,六年里少女乖乖地待在家里,锻练自己。

    去年九月,自认为磨练已经足够,爱菱再度离家,继续六年前未完的“江湖历练”。

    要培养一名好的工匠,仅凭优秀的锻造能力是不够的,还要具有卓越的判断、构思,这些都得从生活经验中学习,所以,为了让自己更上一层楼,亲身到人世去历练,增长经验,这是必须的。

    而当历练成熟,制作器物的本领也会随之提高吧!

    无奈,现实与构想有着许多差别,尽管有心想锻练,但出来几个月了,却学不到什么东西。

    以前,爱菱听说过,初出茅芦的年轻人,往往会到红墙接工作,藉此增加经验、名气,所以她这次一出来,也学着别人到红墙下观望,然而,手无缚鸡之力的她,什么工作也接不来,就只能帮人家寻找失物,找些小猫小狗之类的工作。

    别说是小风小浪了,这样的生活完全是风平浪静,比起几个月前,见识、思想没半点长进,徒然浪费囊中的旅费罢了。

    就在刚刚,还在入城时,对一名病弱老人施予援手,把上趟工作的余额全给了他,事后才发现身上只剩几枚铜币,这下真的要潦倒街边了。

    爱菱望着红墙上的告示,嘟起小嘴,长长地一叹。

    看来,在增长经验之前,还是得先拥有相当实力啊!

    那么,难道自己就真的一点实力都没有吗?

    一面对起这个问题,爱菱就为之气结。

    应该不是这样的啊!

    自己不是从小就才华洋溢的吗?

    为什么现在会这样呢?

    “算了,还是再去帮忙找找小猫咪吧!”

    一时间没有解决方法,肚子却不争气地饿了起来,爱菱只好向现实低头,再接一档微薄的生意。

    “仙得法歌大神,希望您庇佑这次的动物很好找,拜托拜托。”

    向自己信仰的神明祝祷后,爱菱伸手揭了布告,往后退到角落,正要转身离开,一张不知从哪飞来的卡片,忽地掉在她头上,把眼睛遮住。

    “哇哇!什么东西啊!”

    少女着实给吓了一跳,但当她抹开脸上的那封卡片,瞧见上头的内容,不禁呆得说不出话来。

    那是一份徵人布告,大意是徵召自由都市境内,乃至于其他国家的英杰,共同在四月之前,前往阿朗巴特山,共襄盛举。

    令爱菱眼前一亮的是,布告下方,特别注明主办单位在自由都市境内各市都有联络处,倘若凭此卡至联络处报名参加,可向联络处索取旅费及相关资讯。

    “太好了,这看起来好像很棒啊!”

    没想到可以轻易地解决食宿问题,爱菱喜不自胜,可是,喜悦过后,她又有些担心,这会不会是广告噱头呢,世上哪会有这么好的事啊?

    “喂!可爱的小姑娘,漂亮的小姑娘。”

    叫唤声在耳畔响起,爱菱转头一望,只看到一双如猫眼般的红色眼瞳。

    “哇!”

    爱菱吓了一跳,退了几步,拉开彼此距离后,才看清对方是个矮个头的胖子,身上的打扮,看得出是常游走于大陆各处的旅行艺人,而那双与猫相似的细瞳,则是雪特人的著名象徵。

    雪特人是大陆上不太受欢迎的一族、好吃、怯懦,加上有对讨厌的瞳孔,所以处处受到歧视、排挤。

    “漂亮的小姑娘,你手上的东西是我的,请把这张邀请函还给我吧!”

    声音中含着奇异的韵律感,那是因为雪特人常以说书、讲故事,作为旅行大陆的求生技能,习惯成自然之后的结果。

    爱菱瞧瞧对方,笑眯眯的样子,不像是坏人,应该没有问题吧!

    她递还卡片,小声问道:“请问,这是什么东西啊!”

    雪特人接过卡片,道:“你说这东西啊?嘿嘿,老实告诉你,这玩意可不得了,是寻宝的邀请函啊。”

    “寻宝?”

    听到寻宝这敏感的字眼,爱菱连眼睛都睁大了。

    雪特人道:“是啊,只要凭着这张邀请函,就是受邀前往的宾客,路上可以向招待处索取旅费,还供应食宿咧!”

    听到有食宿可以供应,这的确是好消息,不过,此刻爱菱的心神,已经全部被“宝藏”

    两个字所吸引了。

    “请问,那是什么宝藏呢?”

    “哦!你不知道吗!就是很有名的撒拉脱宝藏啊!”

    雪特人细数道:“真的很有名喔,传说中,埋藏在阿朗巴特山的千年秘宝,里面包括万枚金币、数不清的宝石首饰、失传的魔法书……嘿!还有特殊的神兵利器,听说还是魔界名匠隆。贝多芬的得意作品呢。”

    听到父亲的名字,爱菱不由得惊呼一声,“隆。贝多芬?”

    “没错,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特级匠师,只要能拿到一两样他的作品,那就够我发达的了,而这一切呢,都要靠这张得来不易的邀请函。”

    雪特人说着,将手中卡片得意地又扬了扬。

    “布玛的作品?这是真的吗?”

    布玛是爱菱一族中对父亲的称呼,也就是隆。贝多芬。

    难以接受这消息带来的震撼,爱菱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仔细回想,父亲确实提过,曾在阿朗巴特山待过一段不算短的时间,当然也曾在那边制作器物,所以,宝藏的存在并非没可能的。

    出来了那么久,一事无成,又沦落到花光旅费的窘状,心底其实早萌生了退意,但如果就这么两手空空地回去,不仅会被父亲耻笑,同时对自信满满离家的自己也说不过去。

    可是现在不同了,撒拉脱宝藏的消息,无疑是上天指引的一道福音,倘若能把握住这个机会。

    这时候,一个大胆的想法,悄悄地从爱菱脑海里诞生了。

    “雪特人先生。”

    “咦!”

    近距离面对少女的笑脸,本应是悦目的景象,却不知为何带着奇妙的压迫感。

    “有……有什么事吗?”

    “我也很喜欢寻宝,不知道是不是能够和雪特人先生一起同行呢?”

    雪特人愣了一会儿,仔细地打量了爱菱两眼,从头到脚,最后发出了然的笑声。

    “哈哈哈!你…你是和我开玩笑的吧!像你那么漂亮的小姑娘,又不能跑,又不能打,怎么能学人家寻宝呢?虽然上面是有注明要组队参加,但是你……呃!你是和我开玩笑的没错吧!”

    爱菱心里无声地叹了口气,嘟起了小嘴。

    怎么每个人都这么看不起她?

    尽管自己的确没有一身好武功,不能打,动作也不快,可是,爱菱还是可以做很多事的啊!

    “组队参加?那么,您打算到哪里找同伴呢?”

    爱菱口里问着,趁着雪特人转过头去,喃喃不休,手在后头墙边摸索,看看有没有什么趁手物件。

    雪特人笑道:“当然是能找到有力伙伴的地方啦!”

    “什么地方可以找到有力的伙伴呢?”

    很好,手底传来的触感,好像是某种棍棒类的东西。

    雪特人不疑有他,还是笑得很开心,“像是武馆、技击赛场,都是很理想的地点啊,如果同行的伙伴武艺高强,在和旁人竞争的时候也会比较吃香……”

    对不起了,雪特人先生!

    “其实你也不用失望,好买卖什么地方都有,像我本来得到消息,听说暹罗城最近有桩大买卖,可以捞票油水,正要赶去的,只是因为临时拿到了这张东西,管吃管用,才改变主意的,所以我说你……”

    雪特人说得正兴高采烈,猛然一个回身,正要再说些什么,一块黑影猛地笼罩脸上。

    咚!

    碰!

    重物坠地的声音响起,没待旁人望来,爱菱夹手夺过邀请函,飞也似地拔腿就跑。

    对不起,对不起了,雪特人先生,你的牺牲,一定不会白费的,等我从撒拉脱宝藏里找到布玛的作品,一定会酬谢你的。

    当然,爱菱一点都没有想到,那时候受害者早就不知道到哪去了,在些许的不安与愧疚中,她很快就把小脑袋转到了别的方面。

    “雪特人先生说,要找人同行参加,还说武馆、技击赛场很容易找到强力伙伴,对,就往那边去。”

    带着满心的热切,这名刚刚转行成功的小盗贼,消失在街角的尽头。

    技击赛场,本是附属于武馆,方便定期考试、弟子们间相互较量的场所。

    不过,随着时代演变,逐渐有了新的定义,人们在观赏比赛的同时,相互预测赢家,从赌一口气,慢慢变成有实质意义的赌钱下注,到后来,脑筋动得快的商人,索性将技击场独立为格斗赌局的赛场。

    格斗赛有其危险性,艾尔铁诺、雷因斯两国,都是禁止公开举办的,然而,“什么钱都赚”的自由都市同盟,显然是不理这一套。

    格斗赛一月一次,订于每月十五举行,而比赛内容会在几个月前就公布,爱好此道的观众等待已久,从数月前就选好自己中意的选手,存好赌金,就为今日放手一搏。

    期待再加上赌局的刺激,赛程还未开始,场内气氛便已沸腾。

    此刻天色黄昏,正是格斗场一贯的开赛时间。

    沙尔柱最大的一所技击赛场内,观众席上的近千群众,鼓噪不安,他们通红着眼,挥舞手中的彩票,大声嚷嚷。

    赛台上,选手们已经摆出架势,如箭待发。

    代表蓝方的,是一个身材高大,体型魁梧的虬胡壮汉,浑身贲结的黝黑肌肉上,布满各式各样的伤疤,显示其主人不仅是一个突具蛮力的莽汉而已。

    而红方的代表,是个模样尚称俊俏的年轻人,右臂从肩头到手指,缠着密密麻麻的绷带,好像受了伤;脸上却是一副满不在乎的笑容,还不时向观众席上的少女挤眉弄眼,完全一副轻松自在的模样。

    照身材的比例来看,红方甚至可能连蓝方的一拳都接不下,但与常理不同的,那名壮汉却摆出十分谨慎,几乎就是畏惧的态度。今天的比赛,意义非凡。

    沙尔柱市内最大的两家商行,恒兴社、永通会,为了一块土地的问题而大动干戈,双方械斗数次之后,决定以一场技击赛来裁定胜负。

    永通会的人脉较广,抢先一步,礼聘来在沙尔柱的技击冠军,拥有多次一拳击毙对手纪录的好手,“杀人王”寇克。

    他的实力坚强,在附近几个城市内,算得上是第一人,照理说,这场赛事永通会几乎是必胜了。

    恒兴社非常焦急,打算重金礼聘更厉害的高手,问题是,在这种中等以下的小市镇,就算出得起钱,也未必能请到什么厉害角色,更何况是要能胜过“杀人王”的人物。

    出乎意料地,在开赛前三天,事情突然有了转机,恒兴社宣称,他们远从艾尔铁诺聘来了高手,一位大有名气的奖金猎人,“逐魔猎人”韩特。

    沙尔柱的市民们不太清楚这个叫韩特的外乡人是什么来历,但调查结果让他们知道,自由都市前年对境内猎人排行的时候,韩特名列前五名内,更是前十名中最年轻的一位。

    出道至今,捉过的厉害盗匪不计其数,虽然奖金猎人算不上什么光荣行业,但韩特确实是新一代江湖中的知名人物。

    此事令民众为之哗然,他们没想到这样的人物,居然会到这个称不上中等的小城市来参赛?更觉得恒兴社不该把赛事委托给外地人。

    “杀人王”的名气虽然响亮,可是,让这名称霸附近三五小城的赛场好手,去面对名扬全自由都市的知名人物,战局不用打就一面倒了,而更重要的,自己投在“杀人王”身上的赌金,也就全部泡汤了。

    然而,比赛规则里也没有不许聘外地人出赛这一项,所以,当双方选手正式确立,往恒兴社下注的赌客,三天内以等比级数递增,双方面的烘托,使得今天的赛事备受瞩目。

    “快点投降,饶你不死,否则今天赛场将被鲜血染红。”

    赛钟甫一敲响,代表恒兴社的韩特立即发出豪语,衬托着背后的欢呼,声势大涨。

    另一边,他的对手,“杀人王”寇克却摆出十分谨慎的态度,紧守住门户,绝不主动抢攻,显然对韩特忌惮甚深。

    “去,男子汉大丈夫,弄出这么一副缩头乌龟样,我真是替你引以为耻啊?”

    韩特得意地笑着,还一面向后方的欢呼声挥手致意,配合著那张迷人的俊脸,一些女性观众甚至将手帕、领巾之类的物品也抛上台来,台上台下闹成一片。

    为了已花下去的赌金,赌客们当然也对寇克的怯懦大喝倒彩,然而,这名壮汉仅是静静地守在赛台角落,双目紧盯着韩特的一举一动。

    似乎过足了明星瘾,韩特再度放话,“这么下去太无聊了,我数到三,你再不动手,就让我一招把你了结吧!一……”

    张狂的发言,更令背后的支持者为之疯狂,他们高声大叫、大笑,同时更不停地讥嘲着寇克。

    “寇克,你这么丢脸,算什么技击高手,我是你的话,还不如自杀算了。”

    “你的杀人王,就是杀自己的意思吗?”

    “凭你这货色,哪是人家正牌高手的对手,乖乖认输吧!”

    “别丢咱们沙尔柱的脸了,快认输吧!”

    韩特半眯着眼,似乎在享受这些喝采,完全不将面前对手放在眼里,架势狂到了极点。

    轰笑、喝骂、嘲弄、尖叫……

    令本应气氛紧张的赛台,俨然如三流艺人的表演所。

    寇克仍是没有动作,在这位身经百战的赛场好手眼中,对方的确派头十足,摆足了身为高手的架子,但以自己长久的经验看来,对方的举动似乎有些做作,很不自然。

    照理说,以“逐魔猎人”韩特这样的人物,是没有必要在这种小拳赛上虚张声势的,那么这感觉是……

    忽然,寇克有了种假设,而为了印证这个假设,他开始缓慢而不露破绽地移动脚步,往韩特靠近。

    “哦!终于下定决心来受死了吗?好,等会我就让你开开眼界,见识见识我的得意招数……”

    韩特一面说着,一面也高高昂着头,摆出倨傲姿态,往寇克迎去。

    正当双方将接触,战斗一触即发的紧张关头,突然,一道小小的身影,从门口一溜烟地窜进来,躲过守卫的拦阻,也不看清场内的情况,就扯开嗓子,高声呼叫。

    “请问……有没有哪位愿意和我组队,一起去阿朗巴特……唉唷!”

    话没说完,闹场的少女已经给守卫抓住,然而,因为这一高呼,场内大部份人的注意力登时全给吸引过去,就连台上的韩特也不例外,声音一起,他立刻回头望向音源。

    “好机会!”

    绷紧每一根神经的寇克,见得对手分神,哪敢怠慢,以野豹般的高速冲过去,奋起全身之力,猛地一拳直捣敌人左颊。

    砰!

    一声巨响,韩特给结结实实地轰中,连声音也来不及发出,整个身体给拳力带起,高高飞起,直摔出场外,重重落地。

    旁边群众赶忙围上一看,只见这名在赛台上不可一世的猖狂小子,竟难看得两眼翻白,昏死了过去。

    几名公证快步奔了过来,确认韩特不可能上台再战后,大声宣布,“由于韩特选手昏迷,本次赛事,由寇克选手获胜,依照判定,土地属于永通会所有。”

    由于突然的闹场,大部分人,只看到守卫抓住闹场的小女孩,扔出大门,再回过头来,那位有名的高手已经不争气地昏死在地,给人一拳了结。

    这结果与预期中相差太过悬殊,群众们直过了好一会儿,才有反应。

    “怎……怎么会有这种事?韩特怎么会输的?”

    “发生什么事?刚才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好啊!寇克赢了,给钱,快点给钱!”

    恒兴社的人惊怒交集,完全没想到会有这结果,他们大声主张刚才遭人恶意闹场,比赛不公,但却无法挽回已成的定局。

    而真正欢喜的人并不多,因为在赛前,看好韩特的人占大多数,大部分的赌金也集中在他身上,现在比赛惨败,场内一时间全是哀嚎声,不少人甚至在寻找那昏死在地上的倒楣鬼,想要暗踹两脚泄愤。

    赛场一面派人以担架移走韩特,一面也对寇克颁发奖牌与奖金,领奖时,寇克两腿发酸,几乎坐倒。

    适才一战,他虽然只挥一拳,但心理上的负担却是超乎想像。

    他明白,自己之所以能逆转战局,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不是因为突来的闹场,而是因为这个“逐魔猎人”是个假货。

    寇克有自知之明,像自己这种地方拳手,遇上真正的高手,根本走不过三招,对方实在没必要这么故作姿态,直要求自己投降;而那种飞扬跋扈的举动,也与奖金猎人素来讲求实用的战法不同,就是这些,让自己深深起疑。

    仔细想想,过去是曾听过有关韩特的打扮,“整条右臂以绷带密缠,擅用左手”,可是包括自己在内,沙尔柱市并没有谁真正见过这号人物,那么,难道所有在右手缠上绷带的年轻男子,都是韩特么?

    这么一想,胆量登时大壮,再趁着对手转头的绝佳时机,全力一击,果然奏功。

    “不管赛程中的表现如何,只有最后仍站在场上的,才是真正的强者。”

    在裁判们锦上添花的夸赞中,寇克学起刚刚“韩特”的动作,高举双手,心里却暗暗感叹。

    “好险啊,如果刚才赌输了,现在我大概已经尸横就地了吧,真正的胜负,不到最后,是分不出来的啊!”

    的确,不到最后,分不出真正的胜负。

    所以,寇克并不明白,真正的胜负,是决定在其他地方的。

    “唉呀!好痛啊,那头大蛮牛出手就不能轻一点吗?”

    在后台的选手休息室里,刚刚被寇克一拳击倒的俊朗青年,对着镜中的自己直皱眉头。

    “虽然现在不靠脸吃饭,但也许以后会用到啊,还好没有淤青,不然到时候怎么见人啊。”

    挨了那样一记重拳,他却好似没受什么影响,只是一个劲地担心脸上有没有伤痕。

    看了又看,青年终于安心,满意道:“好!可以开溜了。”

    “你以为你还跑得了吗?”

    后方传来怒喝,休息室的门被用力推开,一群人手执棍棒刀枪,来势汹汹冲进休息室,将青年团团围住。

    “咦,这么大排场,怎么你们还有心情摆庆功宴吗?”

    “宴你个大头鬼,臭小子,你知不知道你作了什么好事?”

    来的人尽是恒兴社的成员,领头的就是恒兴社老板杜魁,他们给这冒牌货所累,比赛输得凄惨落魄,连带所及,诺大商行几乎濒临破产,众人稍稍定下神,立刻想起要找这骗子算帐,不将他斩成肉酱誓不为人。

    青年从左到右地瞄了瞄来人,最后将目光定在杜魁身上,道:“知道啊,不过就是输了比赛嘛!胜败乃兵家常事,杜老板何必介怀呢?”

    “你说的倒轻松?我们恒兴社被你害得不能翻身了。”

    一想起输掉的钜额资产,杜魁几乎当场吐血,“你既然不是韩特,为什么当初不讲明?

    害得我们恒兴社输了比赛,输了土地,还……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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