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曾几何时最想听到的话语-《Re,骨傲天屠戮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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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劳恩皮丝:“哦哦哦哦哦哦哦!”

    伊碧露亚伊:“突然怎么啦?!”

    克劳恩皮丝:“我终于看见对那仓鼠的外表有正确评价的种族啦!可爱,可爱啊!”

    伊碧露亚伊:“难道不是因为在巨人眼里,你的魔兽并不怎么大的原因吗?有喜欢各种小动物的人很奇怪吗?”

    “总之,你的实力在她的眼里,实际上是比较弱的?”格·顿的谈话还在继续,“那你说,我,强呢?还是弱呢?”

    森林贤王用修复好的爪子挠了挠一样坚硬的皮毛,看似有点纠结地说:“就鄙人感觉的话,你确实挺强吧,可和主公的团体比起来,确实不怎么样呢。”

    格·顿这次抽出了魔剑,在手里抡了抡:“很多吗?比你强的。”

    刻意去打探某个神秘强者背后势力很容易。

    森林贤王:“多倒是不多啦,倒不如说鄙人其实比主公手下大部分都要强的啦,但主公和她的近亲,说不定和世界翘楚有一比哦,鄙人是这么认为的。”

    “是吗,那,我要用全力了,开始下一回合吧。”格·顿抽出了魔剑。

    “行啊,鄙人也要使用魔法装备了。”森林贤王从嘴里吐出一个包裹,打开取出一副钢爪戴在自己的爪子上,上面刻了提升锐利度和韧性的符文,又在耳朵上戴上一副增强战斗续行的魔法饰品。

    格·顿就这么等它给自己装备完毕。

    “那,鄙人要上了。”

    “好。”

    人与仓鼠(巨大版),再次展开了碰撞。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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