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站在铃兰顶点的价值-《Re,骨傲天屠戮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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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好菲洁尔也清理完野兽过来了,克劳恩皮丝就把拿到的情报分享了一番。

    “既然不构成杀人罪,无法带回去受审,那要用同样的理由直接杀了领主全家和参与的知情人吗?”菲洁尔问。

    “我觉得不太好……没了领主和铃兰的话,秩序怎么办呢?留下烂摊子可不是整合骑士该做的事情呢。”利涅尔说。

    “对耶,我们又当不了领主。”

    “居然就开始有大局观了?嘛,也算读了几年书,不奇怪,吗。”克劳恩皮丝想了想,开口道:“那,明知结果还主动参与获取巨额利益的都杀掉,剩下的消除掉有关深红铃兰种植方式的一切记忆,如何?至于下任领主,找个还没参与进来又有接受教育的后代就行了,若已有种植方式的知识就消除掉,怎么样?”

    菲洁尔:“不愧是元老院的文官,出这种主意在行。”

    利涅尔:“那,本地收入来源断绝的问题怎么办呢?”

    克劳恩皮丝:“这种不毛的盆地还扩大人口规模才是问题吧,这是他们自作自受,就当对本地两百年前决定用深红铃兰赚钱的惩罚吧。剩下的就这历史怎么写的问题了,照实写也太没逼格了。”

    杀掉所有利用深红铃兰获取巨大利益的参与者和知情者并不难,不消半日就收拾干净了。

    谁都没想到最大的困难来自于准备捣毁深红铃兰的“孩童牧场”时遇到的东西——

    “那是什么?”

    “深红铃兰的老大?”

    菲洁尔和利涅尔远远与铃兰毒泉和深红铃兰田地中间的那个巨大“东西”谨慎举着兵器遥相对峙。

    那是有一个由超巨大的铃兰花与魔兽结合体般的下半身,上半身却是类人形的怪物。

    就算她们,也能看出眼前那家伙实力能匹敌整合骑士……不,两三个;要拿贾鲁德和嘉雷德那种新手骑士做对比,大概能抵十个以上。

    至于她们为何还活着,不过是因为人家下半身和植物一样是固定的,只要退出攻击范围就不会被追击。但要换成一般人,发现对方的时候恐怕连逃跑的时间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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