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制造一个分身,分身不具备主体无法控制的技能,分身死亡后自动消失,无有任何冷却速度,一次最多只能召唤一位分身,或者,以十万美刀的价格额外增加一个分身,第二个分身十万,第三个二十万,第四个四十万……】 果然是氪金系统。 名副其实。 等到带着金边眼镜的莱克走进路边酒吧的时候,没带眼镜的黑国王莱克也已经沿着路边吹着口哨朝着布达恩社区那边走去了。 以这位杰斐逊·霍尔大律师的身价,那对白加黑是绝壁雇佣不起的,别说这位杰斐逊·霍尔大律师想着蹭热度打响自己的名声。 这不太现实。 这位杰斐逊·霍尔大律师已经是他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了,又不是什么刚出炉的小律师,早已经过了需要接热门案子给自己蹭热度的时间段了。 所以…… 莱克觉得,好好的跟他聊一聊,也许是能够达成一致的。 达不成一致也没关系。 命留下就好。 毕竟不管怎么说,杰斐逊·霍尔大律师在接了这个案子之后就等于已经做好了和莱克作对的准备了,已经是敌人了。 莱克对于敌人从来只有一个要求。 死掉的敌人才是好的敌人。 不过…… 莱克站在社区街道,距离霍尔大律师典型美式别墅约约莫五百米的时候,在一颗大树下停下了脚步,目光落在霍尔大律师的住宅那边。 联邦调查局的。 莱克眯了眯双眸,fbi的人出现在这里很合情合理,毕竟白加黑死了,以联邦调查局的那些心理分析学家不会想不到下个目标有可能会是霍尔。 什么? 万一不是? 那也没事啊,万一赌赢了,抓住莱克,大功一件,万一赌输了,跟这些知名大律师结交一下也是很不错的,指不定什么时候会再见面呢。 “呵!” 莱克低头笑了笑,虽说,他以前接单都是选择远距离狙杀的,但不表示莱克喜欢这样子,以前是没得选,现在如果让莱克选的,莱克很想让自己向他的偶像靠谱。 这么说吧。 莱克以前经常玩刺客信条,他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在万军从中杀人,然后,还没有一个目击者能看到他。 因为能看到的都已经倒下了。 而且…… 这里的人是联邦调查局的,而不是纽约警署的。 唰! 无限子弹版格洛克17式出现在了莱克的手中。 悄咪咪的潜入,不是他的风格。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