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到时候一个个都说自己出了多少人,立了多大功劳,想要分多少好处。 没有足够的威慑力,还真不一定镇得住场子! 而威慑力从何来? 自然是谁的拳头大,谁就有道理! 草原上尊崇勇士,将弱肉强食展现淋漓尽致。 所以,东胡王为了分大头,带了足足七万兵马。 这些可都是精锐,容不得出岔子! 小心一点,总无大错的。 旁边一名身穿兽皮的魁梧汉子扛着一根狼牙棒,粗狂的脸上露出了狞笑。 舔了舔猩红的舌头,兴奋的说道:“我王,下令吧!” “下令吧!” 立刻,其他人也纷纷响应。 每一人满是络腮胡的脸上都透着亢奋之色。 布匹丝绸,可都是过冬所需要的。 还有那个叫红糖的东西,从匈奴部落抢到一些,味道甜甜的很好吃。 这支商队中的,可都是让人眼红的好东西啊! 东胡王目光扫视,心中快速思虑。 把前后细节都联系起来仔细斟酌了一便,似乎没有可疑之处。 锃! 拔出了弯刀高高举起,激昂的大喝道:“勇士们,出发!” 说完,手中弯刀挥舞。 一支万余人的骑兵立刻率领翻过山坡向着商队的方向加速走去。 其他人也按照之前编排好的队列顺序紧跟了上去。 双方相距可是有足足三十里。 如此远的距离肯定是不能冲锋。 要是一路狂奔三十里,对马匹和士兵都是不小的消耗。 在月光的照射下,一支长长的骑兵队伍如长蛇般快速前行。 而商队一方,早已经严阵以待。 一匹匹快马不断汇报着地方的情况。 “报,敌军距我方二十里!” “报,敌军距我方十五里!” “……” 校尉只是静静听着,心中快速盘算。 而另一边 细作快马来报:“启禀上将军,东胡大军向商队移动!” 秦轩微微颔首,平静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