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快,漱口洗脸,抱歉我没带牙刷和牙膏,暂时忍一忍吧。” 他们的早餐仍然是罐头,剩余储备量已经下降到四个,应该还能再坚持一天。 “外面还在下雪,天气情况没有改善,所以我们会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食物不用担心,我会打猎,盐巴也有一些,我还找到了一张地图,有点旧,但还能用,至少不用担心跟着路线走,会被带进河沟里。” 路易莎听不懂这些,只是懵懂的点头,她还只是个三岁多的孩子呢。 周金儒从背包里取出一支有手臂长短的盒子,当着小姑娘的面,将其拆解,再组装起来,一把看起来还不错的弓呈现在她的面前。 “我好久没用过它了,试试吧,去打猎,你也要一起来吗?” “嗯!” 一个人呆在小屋里不仅无聊,而且会害怕,跟在四叔叔后面,也许会开心一些。 …… “打猎呢,最重要的就是耐心,还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寻找猎物可能要花几个小时,但杀死猎物只要一瞬间。” 周金儒半蹲身体,煞有介事地说道。 他的神情严肃,目光锐利,在雪地里缓慢的移动,仿佛真的在找猎物的痕迹。 小路易莎一脸崇拜,原来四叔叔懂这么多,真是太厉害了。 周金儒找猎物根本不靠寻找痕迹,他只要将情绪感知展开到极限,模糊感应到猎物的情绪源就够了,至于捕猎就更简单,压根不需要弓箭,一个精神冲击打过去,猎物倒地十秒,要是这样都抓不住,那就找个脸盆淹死自己算了。 拿着弓箭,百发百中,每一次都能成功狩猎,看起来比较唬人。 这不科学,但这很魔法,甚合他意。 “别动,我发现了一只猎物,嗯,应该是兔子,乌萨斯冰原上盛产的雪兔,我们今天有肉吃了。” 路易莎听不懂,但大受震撼,她不明白四叔叔是怎么找到猎物的,但是能吃肉这一点,就足够让她咽口水了。 “看,猎物出来了!” 周金儒喊了一声,只见茫茫雪地里,白色皮毛的兔子从雪窝里蹦出来,选择一个方向狂奔,可它只来得及跳出去两米多远,便一头栽倒在地上,不动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