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四十一章-《大县令小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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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冒出的线索让大家看到曙光,觉得抓住凶手不过顷刻之间,谁知十一月初五,外头竟又传来消息:

    第三起案件出现了!

    都昌府和云汇府交界的一个小县城内,土财主秦勇家中突然爆/炸起火,一家六口和十多个下人被炸死、烧死,伤者也有许多。

    因爆/炸助长火势,紧邻的一位乡绅家里也被波及:院墙垮塌砸死一人,另有角房门窗被引燃,两名睡梦中的小厮堵在里面出不来,生生被烟呛死了。

    一般情况下,在这样敏感的时期,又是照着杀人全家去的,同一人所为的可能性极高,但等真正讨论到是否并案时却出现了分歧。

    就连平安县衙内部,也分了两派。

    “是否有人想趁机浑水摸鱼?”图磬说,“或是其他寻仇的,只是找不到机会,如今发了大案,正好叫别人背黑锅。”

    从作案手段到人数,第三起案件与前两起明显存在许多不同,如果仅凭死者也是有钱人这一点就简单粗暴的并案,似乎缺乏说服力。

    刘捕头他们也是这个意思,闻言便道:“属下记得前些年曾发过一次案子。有个盗贼入室劫掠,连犯数案之后被捉,审讯时却对其中三起死活不认。当地官员也觉有异,复又调查,果然捉到另一名歹徒,原来是他故意跟在后头混淆视听。若非那官儿心细,只怕要叫第二名人犯逍遥法外了。”

    晏骄反驳道:“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模仿犯罪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但我个人还是更倾向于并案处理。”

    模仿犯罪这个专业术语是她第一次说,不过因为十分浅白易懂,大家一听也就明白了,都觉得这个形容很是简洁明了。

    “模仿犯罪可能是祸水东引,也可能是变态崇拜和追随,但不管出于何种目的,”见众人都看过来,庞牧也投来鼓励的视线,晏骄继续道:“从犯罪者的角度来考虑,自然是模仿的越像越好,可秦勇一案呢?除了主人家有钱之外,竟无一相似之处。难道犯人会看不出么?若这么简单叫人断定为不同凶手所为,岂非前功尽弃?”

    图磬愣了下,不得不承认她的说法似乎更有道理。

    庞牧点点头,“还有呢?”

    “前两起案子发生之前,外界几乎没掀起什么风浪,没人设防,所以凶手肆无忌惮,”晏骄谨慎分析的同时,又大胆进行犯罪侧写,“他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可以在将被害人一家上下迷晕之后,不慌不忙的挨个割喉。”

    “但是现在不同了,两起大案震惊全国,哪怕是偏远的村镇也略有耳闻,不管是官方守卫盘查,还是民间百姓的警惕心,都不可同日而语,他再想故技重施,像以前那样慢慢来,恐怕不太可能。”

    “可是放火就简单多了。这几日干冷又有大风,一旦起火很难及时扑灭。或许他只需要一些油或是炸/药,然后找机会溜进去放一把火,再飞快的消失就好了!”

    “这说明犯人对外界信息非常关注,为了保证成功可以放弃惯用作案手法,细心谨慎却又足够疯狂。他可能不太起眼,看上去很本分,甚至有些可怜,能在很短时间内取得别人的信任或是同情,并且不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更重要的一点是,从第一起案子到第二起案子,中间隔了足足四个月;而第二起案子到第三起案子之间,只隔了不到一个月,作案手段也更简单粗暴,丝毫不在意会误伤无辜。这并非是单纯距离缩短可以解释的,更多的还流露出一种紧迫感。很明显,他知道包围圈在不断缩小,开始着急,并渐渐丧失冷静。”

    “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非但没有暂时隐匿,反而选择顶风作案,可见其执拗与疯狂,这种人后期做出再歇斯底里的事都不为过。”

    这是晏骄短时间内第二次提到疯狂。

    她缓缓吐了口气,说出最后的结论,“他从南向北一路犯案,第二、三起案件虽然都在云汇府境内,但确实在一步步往平安县逼近。我很怀疑,赵光耀就是他的第四个目标。”

    庞牧率先点头,眼中露出赞赏和喜悦的光芒,“我已联络云汇知府,向他询问秦勇身份背景一事,想来很快就有消息。”

    事实证明,这个快还真是快。

    当天下午,云汇知府派来的衙役就五百里加急到了,不仅带了云汇知府亲./

    晏骄也知他心中不快,想了下,便去精心准备了宵夜。

    食物天生就有治愈人心的神奇力量,尤其在这寒冷的冬夜,来点热乎乎的东西真是最美不过。

    熏制的腊肉已经可以吃了,她慷慨的取了一大块切成薄片,在砂煲内的米饭上摆了厚厚一层,又点了些泡发切碎的青菜干儿。

    经过熏制的腊肉结实紧致,纹理鲜明,刀切下去会发出微不可闻的摩擦声,还能感受到那种特有的弹性。

    一个好厨子仅凭手感就能判断食材的好坏,只是简单的切肉动作,晏骄就很肯定自己这批腊肉做的非常成功。

    煮饭的空档,她挑了根最肥嫩的排骨剁成麻将大小的块,煮去血水后先炸至微微焦黄,这才正式调味开煮,稍后加入事先泡发的豆角干翻炒后细细的炖。

    灶膛内的柴火噼噼啪啪的烧,锅内菜肴咕嘟咕嘟冒泡,香气渐渐充满了这间不大的厨房。

    豆角干吸饱汤汁后重新丰盈起来,蔬菜的清香和肉类的醇厚肥美一点点融合,等到最后,豆角软烂入味,排骨也入口即化,只需要用牙齿轻轻一带,自己就乖乖从骨头上脱落了。

    大口的肉固然过瘾,可偶尔吃到带脆骨的部分,咯吱咯吱,别有一番滋味。

    一饭一菜里都有肉,夜里吃了不免腻味,她又取了几条新鲜胡瓜,大刀拍碎后只用蒜泥和香醋拌匀,酸辣可口,清爽开胃。

    这会儿的胡瓜都是洞子货,价格奇高,就这么小小两条,放在外面都能买一只肥鸡了。

    打完拳的庞牧心情平静不少,洗过澡后又回到书房内翻看卷宗,听说晏骄过来,还有些惊讶。

    “这么晚了,天气又冷,你”他还没说完,就看见对方手上端的大托盘,闻到里头飘出来的浓烈香气。

    对上那双带着笑意的眼睛,他便再也说不出旁的话,忙一手稳稳接过沉重的托盘,另一只手直接把人拉进来,转身时还抬腿将门踢上。

    “你莫不是个半仙能掐会算,不然怎知我饿了?”他笑道。

    姑娘辛辛苦苦做的,他便是再蠢,也知道这份心意要细细领受的。

    晏骄莞尔一笑,也觉得意,“你晚饭吃的不多,又去练武,冬日里不饿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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