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95 混战不乱-《哎,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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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敌人倒下,战斗的任务还很重,达贡丝毫不敢怠慢。

    他惯用右手,此时却用反手抽出短阔剑,另一只手从脑后抓起飞刀。摆脱了诺如尸体纠缠的那个敌人气急败坏地向达贡逼近,刚用手抹去脸上的雨水,就看到一柄飞刀。

    铛!他用长剑磕飞了利刃,但是短阔剑趁机欺入他的近身范围。混战有两种打法,揉进去打和退出来打,两种都比被围着打要好得多。达贡先揉进去,短阔剑先横着割一刀,刀锋并不离开对方身上的革甲,直到找到位于身侧肋下的系绳处为止。

    许多便宜的盔甲都采取前后两片的形式,直接从头顶套下去,然后在腰侧用绳子绑紧。如果要精细一点,那应该是在盔甲之外使用宽护腰,挡住这个弱点,或者干脆尽可能绑紧,减少接缝。但是一伙强盗,欺负平民、打打其他强盗和流氓还行,这些细节谁会教给他们呢?又有谁会在意呢?

    达贡会在意,他拖着刀锋找到接缝,然后往里刺。绳子不怕钝击,但是在穿刺和切割面前仿佛纸糊的一样。短阔剑从肾脏部位穿了进去,这一下便是致命的。

    长剑的剑柄在达贡头盔上敲打两下,剑刃劈在他的后背上,这是他为做出致命一击承受的伤害——基本等于零。因为有头盔和护颈,加上达贡贴身作战,长剑就显得太长,一时难以快速反转过来,也无法对脖子等位置做出切割伤害。那强盗只能砸砸达贡的头盔,拍拍达贡的后背装甲,丢掉自己的小命。

    右手前推再跟上一脚,达贡摆脱这具尸体,抽出短阔剑并且顺势后退。敌人冲了上来,还有四步的距离,他要尽可能维护这四步的优势。还剑入鞘,消耗一步;取下猎首斧,消耗半步。剩下的两步半正好进入猎首斧的攻击范围。

    “手好快,脚好快喔……”兰莉坐在木箱上,借着燃烧的火桶暖暖手。她饶有兴致地看着战场,目前还没有下来掺和一下的意思。那双如同闪耀红宝石的明亮双眼正紧紧盯着达贡,细致地品味着他的每一个动作。

    “左边左边!”有人喊道。

    “右边,往右边你这个笨蛋!”另一个人喊道。

    事实上右边是车马驿站的房屋,屋檐下的走廊外有围栏。前几天的大雨让居民们都把原本放在外面的东西搬到了屋檐下,现在还大量堆积。不管是箱子、箩筐还是一些散乱的杂物,都对众人的行动造成严重阻碍。

    达贡贴着围栏后退,猎首斧开始在身前画着纵向的圆圈。就在某个家伙终于一脚踢在箱子上发出噪音分散他人注意力的瞬间,达贡猛地止住后退,突然加速前进。

    若不是泥魔皮靴,他根本不可能做出这样的动作。人的习惯是前进比急停更熟练,而大雨下的湿滑地面又提高了难度,两个淋着雨的人肯定要再分一些精力去维持身体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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