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龙骑士不过百年风光,死后再依靠龙福泽几代人,随后便尔曹身与名俱灭。一旦写成异界版的《春秋》经典,那才真正的能影响几千年,并一直影响下去。 当然。 《春秋》这种根据史料记载的史书,李斯特是毫无办法复制了——这里就没有历史这个概念,一本史书都没有。 他根据骑士小说的内容,来编篡史书,更像是在编写《荷马史诗》。《荷马史诗》大部分都是荷马根据神话传说、民间传说和街头歌曲改编而成,但是不妨碍被吹捧为希腊文明的旷世著作。 俨然有向正史吹捧的节奏。 或许若干年后,李斯特和他的龙都烟消云散了。这个世界大发展,历经种种变革,也会有人把他现在写的这本史书,当作真正的历史来看待。 发明历史? 李斯特就是这么干的,而且干得非常带感,有种指鹿为马的爽快感。 “可惜资料太少,哪怕全部照抄骑士小说胡编乱造的故事,也没办法填补多少历史的空白……这本书,恐怕会是我的有生之年系列。” 他甚至怀疑,自己写书,只能保持三分钟热度。 毕竟。 编故事,不,记录历史是非常费脑子的。 “现在这本书还没有名字,得好好想一个能流传千古的名字……其实叫《龙枪编年史》最好,龙与骑士长枪,很符合这个世界的特征。”李斯特凝神思索,可惜一个叫奥多姆·真理的魔导士,写过一本《龙枪编年史:暮秋之巨龙》的故事书。 那本书是记录龙的种类,跟历史扯不上关系。 于是他的脑海中,冒出了诸如——龙史、精灵龙史、龙与精灵编年史、龙骑史、骑士编年史等等名称。 但都被一一否决。 直到另一个名字浮现出来。 “龙战于野……” 他咀嚼着这四个字,觉得很有感觉。孔子修订鲁国史料,因为史料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记录,于是命名为《春秋》。这个世界,屠龙之战时常发生,国与国的争斗,也是以龙之战为主。 《龙战于野》,这样一本书名,格调十分富有韵味。 唰唰唰!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