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红楼之不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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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将所有年少时的遗憾都倾注在了这个女儿身上,哪怕后来迎春生了儿子对这女儿的疼爱也从未减过半分。

    迎春的夫婿还算不错,半个书呆子,偶尔有些义气用事。不过比贾政那一等一的迂腐可强了百倍不止。

    他们这样的人家,有屋里人都不足为奇。迎春有那么个爹,还有什么不习惯的。

    不过绯歌告诉过迎春,成亲了,在自己夫婿面前别装什么稳重样。

    可以贤惠,也可以柔弱,但就是不能太过稳重大度。

    按绯歌一杆子打倒一船人的说法,就是男人大多都骨头贱。

    真心换真心的游戏早就过时了。得到的太容易,就不会太珍惜。

    如果你不是打着这个不行,换下个打算。那就用钓鱼的方法对自家男人吧。

    咱长的也不丑,来个若即若离,时常给颗甜枣,没事下个棋,写个诗词画字,让他惊艳一回的同时,再拉高你家男人的审美。

    当然了,也不能放弃那些妾室惯用的手段。

    你将那些后宅争宠手段弄成升级2.0,3.0版本的,时间一常,男人变得曲高和寡,能配上这个调的就只有你。

    和妾室争宠这种事情,哪个正妻都觉得有**份。

    可你要是不争不抢,那失的就不是身份,而是情份了。

    说白了婚姻靠的是经营,在其中使些小手段也是为了走的更稳,更长远。

    这就是绯歌对迎春几人说过的话,悲喜自渡,他人难悟,见人见智。

    不管有没有理,姐儿几个算是全记住了,最后能理解成什么样,还真不好说。

    迎春小家的日子过得还不错,一是男人闲心少,迎春会经营。二便是这样的人家更注重脸面,不会传出宠妾灭妻,不敬嫡妻的话来。

    又有迎春的身份在那里摆着呢,只要贾琏一天不倒,迎春在婆家的日子就不会有闪失。

    没怀上身孕前,迎春便时常接了亲侄子桂哥儿入府玩。说是带带子什么的,时间长了,都不用贾琏做什么,迎春婆家便看着桂哥儿的年纪主动带着桂哥儿去家学读书去了。

    贾琏和宝钗这俩口子也算是求仁得仁,为了孩子就像后世那些学生家长似的,对着迎春夫婿和婆家也是有礼有让,关系处的极好。

    和迎春典型的贵妇生活不同的是,探春明显‘疯了’。

    代儒上了年纪,有一日没一日的,到底冬天时在一场风寒后去了。

    探春倒好,人家给代儒守孝的时候发现家里小侄子太小,没有成年男丁万事都靠管家的感觉非常不美好。

    于是就连绯歌都没干出来的女扮男装在探春这里出现了。

    探春自来就恨这世道对女人全是束缚,苛刻。她总想着她若生为男子要如何建功立业,闯出一番天地。

    以前居于庭院深深的内宅,半点机会都没有。将自己过继后,又不得不装老实装本份。如今代儒病逝,家里唯一的男丁不但没成年,他还是个晚辈,没人能管她了。……吼吼吼,这不是老天给她送的机会是什么?

    不能科举出仕,因为这个是要验明证身的,但凡有点什么,那就是欺君之罪,她承担不起。

    不能报名当兵,她手不能提,肩不能提,脑子进水了才会走这条路,千里迢迢去自尽。

    文不能科举,武不能提枪上阵场,她不是还可以做做生意嘛。

    这做生意也不是简单的事,成功如沈万三,次一等还有皇商薛家比着,她咋说也比薛家那大傻子强,那就做个比不上足,比下有余的大商贾吧。

    做什么生意呢?

    对了,胭脂水粉。

    绯歌说过,这世上无论什么时候,女人的钱都是最好挣的。

    她可以开个胭脂铺子,然后雇上镖局的人再带上一些家丁侍卫她去扬州贩货,然后运到京城卖。

    当然了,也可以自己做,就是成本不低。不过倒是可以做些限量版的胭脂水粉做铺子的镇铺之宝。

    想到这里,探春就去找当初收拾东西时,夹在点心方子里,她们和宝玉一起研究的胭脂水粉方子。

    她从荣国府出来的时候,不但将她家常用的东西都带走了,还将荣庆堂时的那个小书房里她能用到的东西也都带走了。

    那个小书房是绯歌当初为了她们姐妹弄出来的。如今嫁的嫁,走的走,就剩她一个了,东西自然可着她挑。

    荣国府的食谱单子就不少,这些东西看着没什么,放在一般人家都能当传家宝。

    食谱单子,点心方子,绣品花样以及胭脂水粉配方这些探春都有收集并且带了出来。此时找水粉配方的时候,又看到了绣样,这位心怀商业帝国梦的三姑娘又开始琢磨开个绣坊的想法。

    如果她从姑苏买些手艺好的绣娘,然后承接一些各府婚嫁物件,好像生意也不会太差。

    又要开胭脂铺子,又要开绣坊,若不是刚小试头一回牛刀,这妹子可能连酒楼食铺都要开个连锁的了。

    绯歌在荣国府生活多年,与林贾两家的姑娘关系最是亲密,洞明星心知绯歌牵挂,于是在清理完旗内异类时,也留了命令让京城留守的人对林贾两家的姑娘多些看顾。

    于是雇了镖局,带着家丁侍卫去扬州贩货的探春没遇到什么山贼土匪,除了供货商见她长的唇红齿白哄抬物价外,一切都顺顺利利的。

    回到京城连开两家铺子,除了遇到一些不入流的地痞混混,竟也顺顺利利的开了下去。

    绣娘和货又都是江南那边来的,到了京城到顺势打开了销路。探春心思又巧,又时常换了男装去通州等处的码头截人家番人的船。

    讨价还价的买了不少番邦货添在铺子里,生意直接甩了同行一大截。

    因探春后面有人或明里或暗里照应着,再加上贾琏在知道探春这么‘出息’的时候,见探春还知道穿女装称自己是贾三爷,也不担心她影响贾氏一族姑娘的名声。转头见她兴致高,心疼她小姑娘自己在外面不容易,也跟一些场面上的人打过招呼,到是叫探春的商业梦一直持续发展着。

    无论是人还是鸟,从笼子走出来,体会过自由是什么滋味后,你就别想再将他们赶回去,圈起来。

    探春尝到了自由自在,自己做主,努力拼搏收获成就的甜头,就再也不可能成为那只笼中鸟,做一辈子的金丝雀。

    至于一年小,两年大,是不是应该成亲这事……赵姨娘倒是派了贾环过来催了好几回,可探春又不跟赵姨娘和贾环住在一起,催的急了,直接带人出京上货去,气得赵姨娘都有些后悔让探春过继了。

    这死丫头一定是算计好的,她当初一定是打着这个主意呢。

    好好的姑娘家的,天天抛头露面,让人知道可怎么好呀。

    儿孙自有儿孙福,只要她自己不后悔,能承担起选择的结果,那旁人真心没必要担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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