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足够了-《重生之都市大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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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份合同,苏明启不由得苦笑,自己当初真是瞎了眼,这么信任王立军。
还真是做了不少准备,王立军现在出逃在外,如果是王立军签署,这份合同的效力就未必有效,而且苏明启可以马上报警,说中尚资本和在逃人员王立军有合作往来,顺藤摸瓜甚至可以让中尚资本乱套。
但对方早已经防着这一手了,来了个偷天换日,连苏明启都不知道,王立军的股权都已经不在自己名下了。
“吴总,恭喜你成了我们宝运集团的股东,我对你表示欢迎,不过……呵呵,这个李玉兰持有我集团15%的股份,我从不知情。”苏明启道。
“这是王立军和李玉兰私下做的转让,他们没有和宝运集团报告?”吴丙宽道。
“当然,我完全不知道,恐怕……”
吴丙宽故作为难:“嘶……这样啊,按理说他们应该再转让后马上和你们报备的,不过按照合同法,他们的转让合同有效,只是差报备,这样吧,如果你们需要,我让李玉兰补一份?”
苏明启这个气啊,居然拿法律说事儿?
一旁的罗旭也明白,吴丙宽说的没错,国内法律是多部门法交叉,在宝运集团看来,这份没有报备和声明的转让是不被承认的,可将股权作为资产,这份转让合同本身却是有效的。
在公司法和合同法的冲突下,其实就像吴丙宽说的,补充报备是唯一的方法,王立军又属于消失状态,李玉兰一人报备即可,而且宝运集团也不能认为因为当初没有报备而就认定这份转让合同无效。
这绝对是钻了个空子!
这时,罗旭道:“苏叔叔,吴总说的没错,我们不能认定这份合同无效,不管是补充报备或是其他途径,他们可以按照合法程序让李玉兰取得股权,到时候结果是一样的。”
苏明启看向罗旭:“嗯?”
“既然如此,我们还真是应该欢迎吴总成为宝运的股东了。”
苏明启一愣,显然看不懂罗旭玩儿的是什么套路。
吴丙宽这次来,说白了就是做通知、声明,之后文字的东西肯定也会到,宝运集团能做的就是接受这个事实。
公司被收购了,这没有什么疑问。
只是罗旭想不到,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以为拿下了吴新彦这一切就结束了,现在看来,吴家真是和苏家杠上了。
吴丙宽走后,苏明启真是急了,直接大骂道:“妈的,百密一疏,死在了王立军的身上,吴家这帮人吃人不吐骨头,我创了这么多年的宝运,他们这就收购了!”
苏檬道:“爸,您别太激动,小心身体,现在……现在还能怎么办?”
罗旭想了想:“现在他们需要举牌,想卖也卖不掉,我们就算有什么办法也改变不了现状。”
“可举牌期对于他们来说根本无所谓,他们的目的不是砸盘,而是收购我们啊。”苏檬急得都快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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