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并在末尾斩钉截铁地表示:“我喜欢。” 这微博一发出来,《百度人》的众位主创在第一时间转发,纷纷盖楼称“我也喜欢”。 不仅如此,上午才发的微博,到下午的时候,已经转发十几万,至少有上百名一线二线的明星转发该微博,清一色的用“我也喜欢”表示了支持。 其他的只能看到签名是演员,实际上却想不出来演过什么东西的所谓电影人,更是不计其数。 就是这么的刚。 雾草,这是大事件啊。 林老板吃瓜吃的入迷,差点都忘记了被林晁闲背刺一刀的痛苦。 果然,看到别人的伤痛,是治疗自己伤痛的最好良药。 林老板兴致勃勃的跑去影城买票看了这个《百度人》,虽然不太喜欢主演的影帝,但是对于这位影帝的演技,他是打心眼里佩服。 最喜欢《无间道》,其次是《暗花》。 然而,当林老板臭着脸从电影院里走出来的时候,估计不戴口罩不戴帽子都没人能认出来这是林冬那个帅比。 马德,被骗了! 再拿出手机看看网络上,事态竟然有了新的变化。 除了更多的人附和那句我喜欢。 林冬竟然发现了一个看到皇帝没穿衣服的孩子。 王传俊。 这悲催的孩子发了个微博,我不喜欢。 林冬打开了评论,有赞扬的,有劝他删除的,当然,其中也少不了一大群人喷的。 赞扬的不是没有,敢说实话就应该表扬。 喷他的当然更多,你看懂了没,就说不喜欢,哗众取宠,煞笔想火,碰瓷大导等等。 而劝他删除的就比较复杂了。 这可是王佳尉啊。 王佳尉是什么江湖地位? 对于香江娱乐圈,你都很难在内地找到一个地位相当的大导,连张略都不行,张略是一堆人喷他。 你正面怼这样的人,你还想在娱乐圈混下去吗? 即便是有谁心里不服气,你也得憋着,不然你就是和半个娱乐圈作对。 林冬手一滑,不小心就点了个赞。 雾草,我不是不故意的啊。 赶紧发个微博补救一下。 林冬:@王佳尉,你们当观众是煞笔吗!赔我五十八块钱,转给我经纪人。 第一个评论刷出来。 烦滴很:哎呀,冬冬终于发微博了。 第二个评论刷出来。 依然心雨:这是被盗号了? 第三个评论刷出来。 半夏道人:无责任路过,正面肛,我喜欢! 很快的,作为微博粉丝数量排名前五十的超级大V,这条微博的评论和转发雨后春笋般的冒了出来。 看热闹的居多,也有人发表了类似于王传俊那样的担忧。 为什么我喜欢的明星要瞎掺合这事啊,这是一般人能搀和的吗?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