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诡异情况-《我只修旁门左道》


    第(3/3)页

    但确实能引起探灵符反应。

    这样一来就解释通了。

    不过,法阵这种东西。

    他们大多数人也只是听说过。

    从没见过。

    能玩这东西的人或势力,多少都有不俗底蕴。

    或有不错机缘,获得法阵类传承。

    加上一定的法阵天赋。

    才能成为一名“阵势师。”

    这种存在,往往非常稀少,且珍贵。

    几乎不会出现在岭安道这种穷乡僻壤。

    所以众人才没能第一时间想到是阵势师作祟。

    一时间,所有人都侧目打量司阳。

    他们全都知道。

    司阳刚才以一己之力,阻止了张王二人争斗。

    论其实力,恐怕是在场人中。

    仅次于三位启神境高手的识道境第一人!

    而且极大概率是个外乡人。

    现在史杨立刻推测出是阵法。

    在众人看来,恐怕他阅历不浅。

    朱承双微微一笑:

    “看来史兄见多识广,佩服佩服。

    官府的推断,和史兄说的一样。

    应该就是一位阵势师驻进东沛县。

    并且暗中控制当地。

    其目的我们暂未可知。

    但根据阵势师的特征——

    比如阵法力量往往会高于自身修为一些。

    我们能推测出,此人实力应该在识道境。

    但加上其阵法。

    恐怕一般识道境修士,不是其对手。

    不过,他应该也不是启神境修者的对手。

    这点能从第四批的三人,从东沛县全身而退看出。

    毕竟对方应该不会察觉不到,三人进入东沛县并侦察一番。

    之所以没出手。

    想必一是我方三人,行为没触动对方敏感神经。

    二是对方应该忌惮三人实力。

    毕竟两位识道境后期、一位识道境中期。

    连识道境圆满都要避开。

    再加上对方始终保守在东沛县这一隅之地。

    一直没扩张半点。

    所以官府认为。

    这次东沛县的最大危险程度。

    不会超过启神境。”

    “那为何还要请出三位启神境高手?”

    有人疑惑道。

    既然危险最高不超过启神境。

    那一位掌门级人物足以。

    请动三位一门之主。

    官府肯定要大为破费一番。

    朱承双回应道:

    “道台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保险。

    毕竟岭安道很久都没有过阵势师了。

    对这个群体了解甚少。

    为保证能一次性、最低牺牲解决问题。

    所以才请三位出手。

    另外想必大家也知道,

    此次任务由我带队。

    我会秉持公正态度。

    选出此次任务的最大出力者。

    对于此人。

    道台将用一颗三元奇丹作为报酬。”

    听道“三元奇丹。”

    众人眼睛皆是一亮。

    紧接着一暗。

    之所以这次有这么多好手参加。

    甚至连王长老、张堂主这种人物都想踢走对方。

    就是听闻道台可能用此丹作为奖励报酬。

    对于众人来说。

    这种丹药非常稀有、用处巨大。

    值得他们出手。

    不过,丹药只有一颗。

    而众人肯定争不过三位启神境高手。

    所以包括张王二人在内的众人,此时都萌生退意。

    但朱承双接着又说道:

    “其他在任务中出了力的人,都能获得一枚度元丹。”

    这话一出,所有人眼睛又是一亮。

    只要出力,就有度元丹?

    虽然朱承双没说出多少力算出力。

    但以岭安道官府和民间修道势力的关系。

    肯定不会吝啬刁难众人。

    条件应该会放得较为宽松。

    经过一番考虑后。

    最终有二十五人选择参加任务。

    包括司阳。

    而他现在,还在思考着:

    “官府认为是识道境阵势师作祟。

    从给出的信息来看,这个推断确实很有可能。

    但也有很多细节解释不了。

    比如货物消失一事。

    以及对方动机到底是什么。

    之前,掌门从邪祟和邪修的行为方式推测。

    东沛县的问题很可能由邪祟造成。

    这个推断……

    我看暂时还不能推翻。

    而且关于作俑者的真实实力……

    也不能当识道境巅峰对待。

    看官府这么谨慎的样子。

    恐怕他们对东沛县情况的推测,也不太有把握。

    看来之后还得小心。

    不论是出于自保,还是不打草惊蛇考虑。

    我都不能过早暴露实力。”

    三天后,在朱承双的带领下。

    由二十五位民间修士、十五位官府人员远扮成的商队。

    在朱承双的带领下,向东沛县进发。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