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捉虫-《我在猴哥身上签到五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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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解除诅咒,其实有许多种办法。

    一种是直接把施咒人干掉,没有人操控,蛊虫会渐渐失去生命力,咒印也会自动消散。

    只不过这样因为蛊虫的“尸体”仍然留在体内,产生的后遗症会有点严重。

    一种就是对症下药,也就是针对不同的蛊虫,可以以驱逐、毁坏甚至诱导等方式,将其弄出体外。

    然后就很容易对付了,对中咒者的身体也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还有一种,则叫做“以毒攻毒”,那便是以雷霆手段,直接攻击在中咒者体内的蛊虫。

    但这也可能起到反效果,加入蛊虫与受咒者已经到了休戚相关的程度,那可能最后就是虫死人亡。

    施梓选择的,自然是第二种。

    实际上,这几种方法都与蛊虫直接相关,因为诅咒本身便是通过蛊虫在起作用。

    在一个人身上下咒,实际上就是种下了蛊虫的幼虫,然后靠着“母虫”远程操控。

    这种诅咒一般情况下在中咒者死后,蛊虫无法再吸取生命力补给,自然也就活不长了。

    但蛊虫是可以离体存活一段时间的,所以如果不能及时压制的话,那蛊虫便有可能转移到附近的活人身上。

    李世民不知道是通过什么,判断出十一皇子李简的死不对劲,然后误打误撞的请来了各寺庙的高僧,将那蛊虫暂时压制住,才避免这蛊虫再去残害他人。

    但那些高僧们大概还想尽力挽救死者,故而以佛法渡之,反倒让那蛊虫得以苟延残喘。

    让他们这样继续下去,那蛊虫在尸体里起码还能存活好几天。

    但这场法事不可能再持续好几天,李世民也不会允许,迟早得入土为安,到那时蛊虫势必会转移到第一个触碰尸体之人。

    而且吸取完一个人生命力的蛊虫,是具备自己成为“母虫”的条件的,也就是说同样会生成幼虫,然后就能将这诅咒扩散开来。

    到那时候,这皇宫中可就真得大乱了。

    正是因为想到这一些,施梓才会果断选择出手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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