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八荒见闻-《我在猴哥身上签到五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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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狮驼岭,与原先的妖气弥漫、白骨森森不同,如今这里充满了人气。

    原本那些霸占了狮驼岭的妖怪,现在已经被金角巨兽吞噬得差不多了,而重新占据此地的,自然是那些留在山中的百姓们。

    事实上当初施梓并没有刻意安排,都是任他们去留。

    虽然选择也很少就是了,也就是狮驼国还有这狮驼岭周围一带。

    他原本还以为他们都会选择去狮驼国,虽然那里被妖怪们糟蹋过一番,但毕竟还保留着城市的原貌,以及原本的大体制度。

    就算都是要重建,但狮驼国毕竟有很多现成的东西,当初金翅大鹏主掌狮驼国时,在这里的妖怪也好像玩扣死普雷一般,官员、商贩、酒家、农夫,各行各业居然全都有人……妖从事。

    可没想到的是大部分人的确是去了狮驼国,但也有为数不少的人选择留在此地,甚至原本在狮驼国那边的一些百姓,也选择了来这里。

    当然,这其实稍微想想却也不稀奇,毕竟归根到底,在哪处生活,在避免了妖怪的侵袭之后,就都是考虑符合自己家庭的条件了。

    比如说那种猎户、樵夫,他们每日都得上山打猎、砍柴,那待在狮驼国自然就不太妥当,还不如住在狮驼岭上。

    原先狮驼岭上被数万妖怪占据着,连人都被他们圈养起来,更不用说那些野兽了。

    此处甚至连飞鸟都难以留度!

    但在狮驼岭的妖怪被渐扫而空后,这里便又重新焕发了生机。

    野兽们依循着本能开始从周围迁移到此处,也给生活在山中的百姓们带来了丰收。

    当然比起妖怪们那种能灭绝种族的霸道,靠山吃山的山民最起码了解竭泽而渔的道理,会有所收敛,哪怕刚开始的时候因为野兽不够,他们捕猎不足而吃得不好。

    不过撑过了那段时间,慢慢就好了起来。

    几个月下来,这里又恢复了不知道多少年前,那些狮驼岭妖怪还没有占据此处——或者说是那三个魔头还没有来到这里时候的“原始”形态。

    区别只在于,当初跟人类百姓互有胜负、拼搏共存的妖怪,现在成了阶下之囚,而且数量也在日益减少到当时的状态。

    当然,狮驼岭的变化瞒不过有心人的注意,有些住在边远地区的百姓,就因此遭了难。

    当初二魔霸占狮驼岭,虽然令他们苦不堪言,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却也因为他们的存在,震慑了周边的妖魔,令他们不敢进犯。

    但现在二魔已去,妖怪们也都成了口粮,没有人看顾镇守,自然就引得附近的妖怪生了异心。

    不过这些百姓们现在也有了靠山,自己无法解决的事情,那就交给能解决的人来办。

    以前他们是有事情都不知道去找谁,现在却是有了主心骨。

    “快去请金角大王和孔雀公主来为咱们主持公道!”

    “对,去请金角大王和孔雀公主!”

    金角大王当然不是那位金角大王,而是金角巨兽;而孔雀公主,自然就是孔萱了。

    这也是一大改变,不管是狮驼国还是狮驼岭的百姓,现在都将金角巨兽还有孔萱供了起来。

    孔萱自不必说了,金角巨兽虽然每日要吞噬一大批妖怪,但它从不吃人。

    莫说这是施梓的要求,就是让它自己选,它也多半不愿吃人。

    妖怪吃人可以算喜好也是为自己补充血肉,但金角巨兽吞噬却不是吞吃血肉,而是吸噬能量,在这方面人类自然是比不得妖怪。

    妖怪对金角巨兽来讲浑身都是宝,所以他也很喜欢吃,但人就不是了。

    不过金角巨兽素日里是比较懒散的,因为施梓当初告诉它,留在这狮驼国和狮驼岭之间,不要随意乱走,也不能像是先前在那积雷山以南,横行霸道、畅通无阻,所以干脆就当起了宅兽。

    便是百姓们来请,当然也请不动它,甚至它都不愿和他们交流。

    最后还是孔萱出马,将那妖精解决了。

    那妖精却原来是一只蜈蚣精,号为百眼魔君。

    他还有七个师妹,在那盘丝山盘丝洞中,乃是七只蜘蛛精,同样为祸不浅。

    孔萱原本还没想要找上门去,但没想到那几只蜘蛛精听说师兄被人杀了,居然主动送上门来,结果又被孔萱单杀了。

    如今孔萱的修为已经完全恢复,好歹也是上古大胸孔雀大明王的女儿,这一身天赋不是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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