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海豚有海-《喜欢甜甜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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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洛说:“我这不是提早预约嘛,也方便你思考菜谱啊。”

    临下班,孟洛的计划就落了空,秘书室一个电话,请信秋陪蒋方遥应酬。

    信秋在公司做的是项目策划,出来应酬这样的工作应该是轮不到她的。

    可蒋方遥钦点的名,等下班信秋跟着蒋方遥去了半岛酒店。

    电梯在酒店九楼停下,电梯门缓缓打开,远处饭局的喧闹声和笑闹声,驼色的地毯,头顶是黄色的筒灯,等候着的年轻男人眼里是温柔的笑意。

    陈寻也在?

    信秋怔怔地望着他。

    蒋方遥看了陈寻一眼:“等我呢?”

    陈寻但笑不语,只是停在原地,等信秋走出来才和她并肩而走。

    服务员引着三人进了一个包间。包间里不少人,男多女少,俊男美女,位置空着三个,蒋方遥坐了一个外面的,陈寻坐在里面,信秋只好坐在陈寻身边。陈寻知道她爱吃螃蟹,夹了三只湖蟹放她盘子里慢慢剥。

    信秋只管自己吃,那就真是只管自己,他们说得热闹,她都没听着。不料,蒋方遥喊她:“信秋,给元辰的郑总敬一杯酒啊。”

    她刚剥开蟹壳,手上有些黏腻,有些无措地愣住了。

    陈寻拿着温热的擦手巾,帮信秋擦干净手。他眉目俊朗,笑容温煦,眼睛偏长,低垂眼眸的样子,异常秀美。

    信秋小声地说:“谢谢。”

    陈寻指着蒋方遥说:“别理他。”

    对面坐着的席远就嚷道:“过分了啊,没有蒋方遥,你还见不着长发公主呢。”

    童话故事里,长发公主在高高的塔楼上,不出现,不出门。

    席远夹枪带棒地,讽刺信秋在躲陈寻。

    陈寻的朋友都不是很喜欢信秋,普通人家出来的女孩子,对陈寻却不冷不热的。

    像蒋方遥,见过两次,从没有说过话。

    信秋最后还是喝了酒。她有些敬畏老板,她毕业后就进了公司,起初做翻译,后来做策划,知道蒋方遥是陈寻的朋友是很后来的事情了。

    信秋刚喝了一口,剩下的就被陈寻拿过去喝了。

    席远就起哄,抢着给陈寻倒酒。陈寻看着他倒了一个满杯,挑眉,慢条斯理地接在手里,并不喝。

    蒋方遥就问:“怎么不喝,看来酒要抢着喝才有味道了。”

    陈寻手搭在信秋的肩头,眼睛含情,带几分艳丽。

    他在人前对她这样亲密,信秋有些不自在地侧了侧身,陈寻手带上几分力气,束缚着她的肩头。

    陈寻说:“上回我喝多了,把这位给得罪了,这么些日子都躲着我。酒我是不敢喝多了。”

    大家没再劝酒,都蛮好奇。信秋他们都见过一两次,中等长相,看着很温柔,没想到气性那么大,把陈寻晾了这么些日子。

    众人不问信秋,只问陈寻:“你做什么了?”

    陈寻施施然回答:“我不是说了喝多了吗?”他显然是不记得了。

    “我做什么了?”他凑在信秋的耳边问。

    信秋低垂着头,脸颊一层粉色,许是羞意,许是薄怒。陈寻的嘴就抿起了漂亮的弧度。

    酒喝得正热闹,信秋出来透气。包间外一大片落地窗,天黑如泼墨,细看还有大片的青色夹杂其中,就是墨黑,也是深浅各不同。

    信秋很想回家。

    陈寻从走廊那头走来,信秋觉得头有些疼,虽然席上她只喝了一口酒。

    陈寻嘴角微微翘起,眼睛十分明亮。

    陈寻走到信秋的身边,皎洁的月光洒在他们二人身上,黑色的天幕是背景。

    陈寻问她:“喝醉了,值得生气那么久吗?”

    信秋疑惑地盯着他,喝醉了真的会忘事吗?她只喝醉过一次,那时拿着叶盛转交的新房钥匙,一个人徘徊着不敢上楼,大清早的跑去小区门口的超市买了啤酒,连喝了好几罐,喝得晕乎乎的。啤酒太冰了,她觉得胃里难受。

    年轻男人漫不经心地经过,她走路不稳,踉跄了一下,年轻男人扶了她一把,视线看向她,明显一怔,迟疑着问:“需要帮忙吗?”

    那个年轻男人就是陈寻,他刚进元辰工作,选了离公司很近的小区住。

    他把她送回了家,她还再三道谢,然后打开房门,合上房门,头脑很清醒。

    肚子太疼,她趴在客厅的沙发上。客厅的墙漆是薄荷绿,沙发是软绵绵的。她喜欢的颜色是薄荷绿,她喜欢的沙发要软绵绵的,她喜欢的人,却不在这个他一手布置的家里。

    这是她和他的家啊,几乎成真的家——

    她很没出息地哭了。

    这是信秋喝过最多的一次酒。

    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在小区外的南行路,陈寻的车经过她的身旁,缓缓停下,他降下车窗问信秋:“酒醒了?”他看上去很温和,但温和里带着隐约的疏离。

    信秋怔怔地点了点头。

    就这样认识了。

    “怎么这么盯着我,我到底做什么了?”陈寻好整以暇地问。

    信秋小声地说:“你弄错了人。”

    陈寻很意外信秋的回答,他弄错了人,很有趣。他的声音低沉,带点儿诱哄,问:“怎么弄错的?”

    信秋却反而气势弱了下去,她喃喃道:“忘了就算了。”

    她的纤细,看着弱不禁风。

    陈寻低头,轻轻地在她的嘴角吻了一下。

    信秋错愕,怒喝道:“陈寻——”他根本就没有喝醉,根本没有忘记他吻了她。

    陈寻低声笑着,搂住信秋,她怎么这么傻、这么天真。

    陈寻在她耳边认真地说:“信秋,和我在一起吧。”

    他语气里的诚挚,让信秋微凝,她说:“陈寻,我有男朋友的。”

    陈寻嘲讽地说:“上次听你说这句话,你还在读书。这么些年,你还拿这句话当借口。”

    信秋被他刺得一愣,眼底有丝隐痛,她的一双眼睛,至深至浅清溪。

    信秋喃喃:“可我说的是真的。”

    陈寻是很好的,可是与她无关。

    信秋说:“我是把你当我好朋友的。”她信任他、喜欢他,把他当在宁城最好的朋友。

    陈寻向来善于控制情绪,她说的话,却让他意难平。他说:“我以为我们已经不只是好朋友。”

    他说话时带着些不解,一双眼因酒意变得几分潋滟。信秋不想和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吵起来,只说:“我想早点走。”

    陈寻抬手看了看表,说:“再坐一会儿,我和你一起回去。”

    信秋摇头道:“不用麻烦了。”

    信秋这样客气,陈寻神情冷峻地看向她。

    信秋迟疑着,视线匆匆地看了陈寻一眼。

    陈寻问:“想说什么?”

    信秋犹豫着说:“陈寻,我不会和你在一起的。”

    陈寻深邃的眼里,寒光像是一把利剑似的射向信秋。他面色阴沉,努力压制着自己的情绪。

    他说:“至于这么快给回答吗?连考虑一晚的时间都不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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