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用甜宠,制霸女频!-《华娱爷青结》
第(1/3)页
我先修改一下错别字,大家晚点再看吧,见谅。
…………
钟云青想继续写小说其实并非心血来潮,在聋哑学校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新书的构思了。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那时候思思和丫丫住一块,对于一个血气方刚的二十多岁的男生来说,自己一个人待在宿舍里,夜深人静,总会“寂寞空虚冷”的。
所以越是这种时候,就需要找点其他事情做,好转移注意力。
写小说就这点好,只要一认真构思起来,作者就会陷入自己预想的情节里无法自拔。这样他就不会再胡思乱想了。
只不过弊端也是有的。钟云青前世毕竟看了十几年小说,这其中看过的经典自然不计其数。所以对有选择困难症的他而言,一时间还真挺纠结该写什么样的新书。
最开始的时候他考虑的是写一本类似《斗破苍穹》或者《斗罗大陆》之类的新书,以此再狠狠刷一波新书粉。
直到他和思思的恋情曝光,直到全网“铺天盖地”的“夺妻之恨”……他才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有多不成熟。
既然要写,那为什么不写一些以后自己能改编,或者自己能拍的小说呢。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写那些长篇小说纯属浪费时间。
也就是在这时候,他才真正确定了接下来要写的新书的模式:短篇加易改编。
也就是之前忙来忙去没什么时间码字。不然他早就开始付诸实施了。正好今天清闲一些,那就干脆先把想好的开头上传,先试试水。
说干就干。这是钟云青多年来养成的优良传统。
他把思思她们之前购买的东西搬回到酒店。
然后回到房间先洗完澡,打开从酒店前台借过来的笔记本电脑。随即打开自己有段时间没登录的作家账号,开始奋笔疾书的码了一个书名:
《绝世甜宠之方大厨》。
嗯,这是钟云青所能想到的,唯一能反击那些天天喊着“夺妻之恨”的人最好的一部小说。
尤其是改编成电视剧,包子脸的方一勺,才是真正当之无愧的“最佳贤妻”!
只不过钟云青不是文艺青年,他觉得前世的《花间提壶方大厨》这个剧字太拗口了。所以决定写这本书,他直接就改了书名。
毕竟,甜宠就甜宠嘛,整那么文艺干啥。内容为主!
然后还有一点,前世他是因为看了电视剧觉得不错,然后又把小说也看了一遍。只看过一遍,肯定是记不住小说里的那些情节的。
但是好就好在,作为包子脸控,他前世只要一遇到剧荒,就会把喜欢的电视剧翻出来再看看。这部电视剧在他心里仅次于《亮剑》和《杉杉来了》。
毫不夸张的说,《花间提壶方大厨》他前世前前后后看了十几遍,剧情里几乎所有情节基本上都记得一清二楚。
所以钟云青要写这本书,其实并不需要按照尔雅大神那样的写法。只需要按照自己记忆里的电视剧情节,像剧本一样的形式来写这部小说就行了。
打开作家页面,安排好书名,钟云青开始码构思好的内容:
“……东巷府,北街早市。初秋的清晨还有些凉意。来来往往的人都行色匆匆。
所以早晨买卖最火的,当属早点铺子了。只不过这个时候的粥铺、包子摊,排队的人很少,反倒是另一个靠着城门边的混沌铺子,已经能看到不少人排起的长队……”
钟云青的文本一般,但是剧情还记得,也就可以根据自己脑子里的电视剧画面感,来描写女主出场的情节:
“整条北街上的早点铺门罗可雀,唯独这家混沌小摊,来来往往都排满了人。四张桌子已经坐满,剩下的人就干脆端着碗,在路边直接到蹲着吃。
也难怪,这是家馄饨铺子,老板是个看起来才二八年华的少女。
长得还行,包子脸,大眼睛,穿着合身的鹅黄色衣裙。煮混沌时的动作非常熟练,看来是个练家子。
她每天早上都在城门这摆摊卖馄饨。好在东巷府治安一向不错,官差也不会无缘无故来找事,才让她得以一直在这摆摊。
还真别说,尽管只是做混沌,但是这馄饨里头的馅料,也不知道是怎么制作的。总之,只要她一开始摆摊,小半条街都能闻到四散的香味。将四面八方的食客都引来了……”
钟云青一边回忆电视剧的开头情节,一边用自己的叙述方式化成文字码了上去。
就因为太过于专注,他都没注意到房门被打开。妹纸原本提着不少东西,刚用房卡开了门,准备习惯性的嚎一嗓子,让男朋友出来帮忙。
结果刚进门,就看到男朋友正背对着自己坐在电脑前。她有点好奇了,干什么呢,这么专注,连她回来都没察觉。
于是把东西轻轻放在门口,然后门也不关,拖鞋也不换。蹑手蹑脚的走到钟云青身后,想看看他到底在干嘛。
思思走的很小心翼翼,钟云青也的确有点小说里“入定”了的感觉。结合记忆全神贯注的码字,都完全不知道思思就站在他身后不到一米。
“原来这家伙是在写小说……还以为是在做啥呢。”思思心里想了想,不过还是不由自主的想看看男朋友又写了啥小说。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