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付出的终将会得到。 这就是顾魏能够安之若素的原因。 我摸摸他脸:“医生,你真好。” 又想起,“我这算不算窃取了你三十年的革命胜利果实?” 白白收获一个各方面都很上轨道的人。 顾魏:“没事,你属于高回报率的,不急。” 我:“……” 我的着装一向颜色素淡,中规中矩,被三三教育过多次:“你能穿得稍微鲜亮点吗? 花一样的年纪,穿得跟出家的一样。” 一次和三三压马路,她望着满大街各种时尚的女孩,再回头看看清汤寡水、素面朝天的我,狐疑地问:“顾魏怎么会看上你的?” 我:“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后来有一天,我挂在医生脖子上问他:“顾魏,我平时会不会穿得太朴素了?” 当时正准备和他去喝喜酒,穿着一件无袖的小礼服裙。 顾魏耳朵红了:“偶尔给我个惊喜挺好的。 惊喜多了,我心脑血管吃不消。” 顾魏的衣服也基本以黑灰素色为主,于是就导致了我们不论穿什么,别人看到了都是:“诶? 情侣装。” 一开始还解释一下“巧合”,后来,就懒得解释了。 再后来—— “今天又穿情侣装啊。” 顾魏:“嗯,我们天天情侣装。” 我:“……” 我觉得顾魏各方面都挺好的,但是—— 陈聪:“顾魏的路数吧,比较缥缈,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出什么招。” 我:“我也知道啊。” 护士长:“小伙子比较端正,就是有时候太端正了。” 我:“啊……”那是您没看见他在家里扭得跟虫子一样。 张维:“放心,这小子很……冷感的,乖得很。” 谁告诉你他冷感的? 顾魏觉得我各方面都挺好的,但是—— 小草:“阿校雷厉风行,冷酷起来可以冻死人。” 顾魏:“雷厉风行……?” 路人甲:“你不觉得林之校很枯燥吗?” 顾魏:“没有。 太聒噪不好。” 三三:“唉,她自己就是个木头,一辈子都在研究石头。” 顾魏:“挺好,没人跟我抢。” 所以,两个人在一起,只要自己觉得好就行了。 要牵手,就牵一辈子 有阵子我和三三两个人的状态都不是很好。 她是工作上了轨道但孤家寡人,我是恋情日渐明朗,但实验处处碰壁。 一次她来找我,我刚从超市拎着一袋子东西出来,于是就一起回了医生公寓。 三三抱着茶杯半天不出声,开口第一句就是:“校校,你打算留在X市了?” 我嗯了一声。 三三:“我想回Y市。” 我有些意外,三三不论在同学圈还是朋友圈里,工作都是让人羡慕的,从事着自己喜欢的本专业,前景看好,平日里工作压力再大她都甘之如饴,所以工作必然不会是她想离开的原因。 三三:“很多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不属于这个城市。 每天下了班走在路上,脑子里都是空的,回公寓,随便凑合一口,上上网、洗澡、睡觉,眼睛一睁,又是一天,跟机器一样。 这个工作,哪里不能做呢? 如果在这个城市,没有自己的家,留在这里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的很多同学,尤其是女同学,似乎都是这样,毕业的时候,拿着优异的成绩想尽方法留在X市,几年后却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辞去已上轨道的工作,回到家乡结婚生子。 年轻的时候,总认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自己赚钱自己花的单身生活真是逍遥自在,却在年龄逐渐长起来的时候发现,家庭和婚姻对于女性始终有种难言的诱惑。 三三:“如果你是我,你会回去吗?” 我说:“我做不了这个假设。 我已经遇到顾魏了。” 三三:“即使你以后必须得去做会计?” 我想了想:“即使没能从事喜欢的职业,我还是会留在X市。” 留在顾魏身边,好像是一种难以抗拒的本能。 父亲、兄长、老师、朋友、恋人、伴侣、儿子……这个男人在我的生命中扮演了一切可以扮演的男性角色,我难以想象自己与他分开。 三三笑了笑:“你以前那么不喜欢X市。” 小时候,每年暑假都会和小仁一起被打包送来X市看望爷爷奶奶,以及接受大哥的耳濡目染。 年幼的我们都不能独当一面,每每面对严肃的长辈,都忐忑得如同接受检阅。 每次和小仁手拉手四处游荡,每次两个人走错了路故作镇定地一路问路回家,每次穿过车流人流母鸡护雏一样拉着小仁,我都会冒出“明年不要来X市”的想法。 “可是顾魏在这里啊!” 因为他在这里,所以我就留下来。 三三叹气:“姑娘,你怎么傻得这么可爱啊。” 送走三三后,我一个人靠在门边发呆。 咔嗒一声,卫生间的门被打开,顾魏走出来,头发还是湿漉漉的,走到我面前,伸手把我抱进怀里。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会在家,听到了什么又听到了多少,只是抱住他的腰,轻轻叫了一声“顾魏”。 有的感情,一牵手,就是一辈子。 公寓对于顾先生而言,基本和宾馆没什么区别,披星戴月地出门,披星戴月地回,回去就睡个觉。 基于这个主要且基本唯一的功能,顾魏的床垫很好,不软不硬,于是周末他上班的时候,我就把他的公寓当成了补觉的地方,一个人霸占大床睡个昏天黑地。 顾魏对我说:“我站在楼底下一看,灯是黑的,想着‘啊,没人’,上来一开门,发现你闷在被子里睡觉。 当时就好想把你弄醒。” 我:“……” 顾魏:“以前觉得公寓就是个房子,现在有点家的味道了。” 他总是喜欢在我没醒透的时候浪漫一下,说说隐晦的情话,一是那个时候我没什么抵抗能力,二是我会下意识地把他那时候说的话复读机一样在脑子里一直播放一天。 由于全程无人骚扰,环境太过美好,我常常睡着睡着,就睡过点了。 一次醒来得晚,顾魏已经回来了,坐在我旁边玩我的头发。 我看着他,开始神游。 顾魏失笑把我拉起来。 我手里的一本《世界电影之旅》滑到床上。 他问:“有没有看过一部电影,《What’s Eating Gilbert Grape》。” 我迟疑地点头,老电影,只剩模模糊糊的印象。 顾魏:“女主人翁叫Becky。 她在哪儿,Gilbert的安宁就在哪儿。” 当时的我并不完全明白他的温柔,之后重温了整部电影:周而复始的每一天,琐碎的家事,波澜不惊的麻烦,简单得没什么成本的快乐,这些才是真正的生活。 或许一个人也能过,但终归会出现一个人,给你带去人生的方向,然后一起走下去。 有一天去医院,碰巧看见顾魏在整理工作日志,从旧日志本的扉页插袋里抽出一张照片,放进新的里面。 那是他们科组织烧烤,大片的草坪,我坐在毯子上,他枕着我的腿,举着胳膊,将相机里的照片翻给我看,表情欣然。 阳光明媚的四月阳光里,眼睛都能泛出光来。 我不知道是谁抓拍了这张照片。 背面是顾魏的字,“2010.4 校校”,后面跟着一个很认真的逗号,却没有写字。 我算不上是一个很柔情的人,或者说,我觉得自己很柔情的时候,在别人眼里还是凉冰冰的样子。 平时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即使有,别人也看不大出来。 加上我又比较健忘,很多事即使当时被感动了,回头没两天我也就忘了。 我妈说,我这是对什么都不上心。 但我觉得,忘性大其实没什么不好,快乐的事我同样经历着,不快乐的事也不会太严重地影响我,这样人生能简单很多。 路人甲常说,林之校这个人只能谈公事不能谈私事,当同事当搭档很好,当情人能把人活活闷死。 所以有时候我忍不住会想,顾魏是怎么受得了我的性格,然后数年如一日地对我那么好。 他只道:“我们在一起闷吗? 我觉得很好。” 直到有一次和朋友出去旅游,泡温泉,旺季,一路大大小小的池子或多或少都有人,却有一个池子非常冷清,引导员说,那是山泉池,基本就用于观赏了。 我走近看,水很清很凉,里面一块挺大的天然石窝在池心。 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到顾魏,他的性格真的像山泉,看上去文质彬彬又清冽冽的,但是捧到手里,会生出形容不上来的开怀。 那么在他怀里,一辈子做个石头也是很幸福的。 第(3/3)页